近年來,這個城市的小企業發展很快。小企業為經濟發展和促進就業做出了巨大貢獻。但由於規模和資金的限制,小企業經營風險較大,破產、倒閉、業主出逃時有發生。因此,拖欠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往往會引發社會矛盾。從65438到0999,市政府開始探索實施“上海市小企業欠薪保障基金”制度。在政府的幹預下,以社會救助的方式解決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勞資矛盾,暢通了小企業依法退出市場的渠道,保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穩定。
問:欠薪保障基金有哪些協調和管理機構?
答: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成立上海市小企業工資保障委員會,負責工資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協調工作。欠薪保障委員會由市促進小企業發展協調辦公室、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總工會組成。
欠薪保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欠薪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追償。保障辦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促進小企業發展協調辦公室、市財政局工作人員組成,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欠薪保障費的征收具體委托給各區縣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欠薪保障基金實行專戶管理,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問:哪些企業應該繳納欠薪保障費?
答:本市所有300人及以下的企業都要繳納欠薪保障費。具體人數由當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數確定,但參保人員不計入征收欠薪保障費的企業數統計。
雖然員工人數不足300人,但可以暫時不繳納工資保護費的企業數量為:1。符合《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中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中的大中型企業標準;2 .市級經濟開發區管理單位。
企業因情況變化符合上述情形之壹的,可持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材料到企業所在地社保中心辦理確認手續。因未及時辦理確認手續而被收取欠薪保障費的企業,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保障辦填寫申請退還單,經審核同意後退還。
問:各企業應繳納多少欠薪保障金?
答:每個企業每年只需繳納壹次欠薪保障費。繳費標準為職工壹個月的平均工資。以2004年為例,某企業最高只需繳納1847元。
具體支付標準見下表:
企業類型繳費標準本年繳費標準
就業≤100人,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1108.2元。
100人
就業> 200人,100%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847元。
本年度新設立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元。
工資保護費按年繳納,按自然年計算。工資保護費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問:欠薪保障基金先行墊付的項目有哪些,壹次性墊付的最高金額是多少?
答:欠薪保障基金墊付範圍包括:1。企業應當支付但逾期未支付給職工的工資;2.企業未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經批準墊付欠薪的,由保障辦根據企業現有勞動合同關系職工人數和實際情況,核定欠薪和欠繳社會保險費數額,發放人數最多不超過300人,發放金額最多不超過6個月。提前繳納的月工資標準和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部分),按照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確定。
墊付未發工資屬於壹次性墊付。每個企業在壹個自然年度內只能申請壹次。
問:申請欠薪保障需要什麽條件?
答:按規定繳納工資保障金的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先行墊付欠薪:
1.企業因關閉、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等原因進入清算程序。,且其資產暫時無法變現,或其資產不足以支付未支付的工資或社會保險費。但企業投資者註冊資本未按規定足額到位,或企業債權債務已有擔保或有其他償還責任的。
二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隱匿、停業,無力支付拖欠的工資或社會保險費。在執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生效裁決文書或勞動行政監督部門的申請執行文書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過程中,被執行資產暫時無法變現,或被執行資產不足以支付未支付的工資或社會保險費。
三、市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勞動爭議的重大突發事件,需要墊付企業拖欠的工資或欠繳的社會保險費。
問:如何申請墊付欠薪保障基金?
答:申請墊付工資的方式如下:
1.進入清算程序的企業應當由依法成立的清算組織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
1.申請預支欠薪;
2.企業當年和上年欠薪保障費補繳憑證;
3.企業依法成立清算組織的證明;
4.具有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意見或清算報告;
5實際未付工資或未付社會保險證明;
6.清算組織出具的提前清償欠薪的承諾書。
二、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隱匿企業的,由人民法院提供以下材料,作為企業或職工要求先行申請的憑據:
1.人民法院要求保衛處補發工資的函;
2.企業當年和上年欠薪保障費補繳憑證;
3.生效裁判文書;
4.裁定的中止或終止執行。
三、因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需要使用保障金的,由處置突發事件責任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預支欠薪;
2.企業當年和上年欠薪保障費補繳憑證;
3實際未付工資或未付社會保險證明;
4.上海市勞動關系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出具的同意證明。
安全辦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問:工資預付款是如何支付給申請人的?
答:1。進入清算程序的企業。工資部分由保衛處將批準的墊付金額轉入清算組織指定的專用賬戶,由清算組織負責支付。對於社會保險費,由保衛處直接將墊付金額轉入企業社會保險專用賬戶;
二、隱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工資部分,由保衛處將批準的墊付金額劃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賬戶,由人民法院負責支付。對於社會保險費,由保衛處直接將墊付金額轉入企業社會保險專用賬戶;
三、處理重大突發事件所需墊付的資金、工資,安全辦將核定的墊付金額打入事件處理部門指定的賬戶,由其負責發放。對於社會保險費,由保衛處直接將墊付金額轉入企業社會保險專用賬戶。
發卡單位應在收到預付款後10日內完成支付,並在支付後5個工作日內將支付憑證送安全辦。
問:是否需要償還欠薪保障的預付款?
答:按規定和承諾的期限償還預付款是申請人的責任。接受欠薪墊付的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將所欠款項壹次性劃撥到安全辦指定的賬戶:
壹是進入清算程序的企業,在企業清算中應優先墊付欠薪。資產變現後三日內,清算組織應當將未清償的墊款償還給擔保處;
二、對法定代表人(經營者)隱匿的企業,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執行收入,優先向擔保辦償還預付款;
三、為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接受墊付工資,事件處理責任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後,及時向安全辦償還墊付工資。
安保辦公室負責收回未支付的預付款。必要時,保衛處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代理具體追償事宜。
問:無法償還欠薪預付款怎麽辦?
答:企業因資產不足等客觀原因確實無力償還全部或部分預付款的,應提供以下材料,由擔保辦提交市小企業擔保委員會確認:
1.清算組織應當提供財產清單、資產負債表和財產分配方案;
二、人民法院應當出具終止執行證明書;
三、重大突發事件的責任部門應提供市勞動關系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小企業欠薪保障基金是利國利民、穩定社會的新舉措。本市相關企業要按照文件規定,本著對職工負責的精神,按時、主動繳納欠薪保障金。廣大勞動者也要依法做好維權工作。要在工會的幫助下,通過集體協商、集體合同、民主管理機制,督促企業按規定繳納欠薪保障費。壹旦企業破產、倒閉或業主藏匿,應通過合法手段和渠道提前申請補繳保障金,合法合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