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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組建以來,上海錢镠研究會由臨安錢镠研究會上海分會衍變而來,其宗旨是:壹、推進對吳越國創立者錢镠及其後繼者的立國思想和錢氏在歷史上的作用的學術研究活動;二、借助對吳越文化的探討研究,加強對臨安縣文物古跡的宣傳、保護和開發;三、聯絡海內外史學工作者及錢氏後裔,為統壹祖國、振興中華服務,現掛靠於上海交通大學世界遺產交流中心。
上海錢镠研究會組織的活動:上海錢镠研究會組建以來,與本市錢王後裔及海內外、港、臺裔孫通信往來千余次,配合臨安市府、市政協及錢镠研究會組織有關吳越文化相關的各種學術研討會、出版《錢镠研究》學術刊物。組織海內外、港、臺裔孫舉行聯誼、祭祖、出土文物展覽及名勝古跡參觀及聯誼交流等活動。團結更多錢王裔孫,為弘揚吳越文化,為祖國的和平統壹、國家的繁榮富強作出壹定的貢獻。
2007年11月6日,上海錢镠研究會成功舉辦2007年杭州西湖博覽會——吳越文化交流活動之“紀念錢镠晉封吳越王1100周年 海內外錢氏後裔公祭錢王”大型活動,海內外錢氏後裔500余人齊聚杭州,公祭錢王,受到海內外媒體熱烈關註。 *** 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 *** 特別授予上海錢鏐研究會“項目組織獎”。
上海錢镠研究會匯集了上海各界精英:紅蜻蜓集團董事長錢金波;上海運盛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錢仁高;國際包裝城董事長錢成錫;著名學者:錢文忠教授、錢定平教授、錢乃榮教授、錢旭紅校長;文新集團:錢漢東、錢勤發等。原上海市副市長錢學中,原人民日報社長錢李仁擔任名譽會長。
2003年4月, 錢偉長為上海錢镠研究會題詞:“尋根認同,***振中華”,已經成為上海錢镠研究會宗旨。
此外,上海錢镠研究會還建立了幫困懸賞基金錢镠簡介,專門資助上海地區困苦錢氏學子求學之用。出版《錢氏聯誼》,傳播錢氏知識和信息。定期舉行的聯誼沙龍活動,增進了錢氏後裔的友誼和研究吳越文化的熱情。
上海錢鏐研究會章程
(2006年4月修訂)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本會定名為“上海錢镠研究會”。
第二條 本會為非營利性民間學術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會會址上海市虹口區汶水東路181號三九大廈壹號樓2402室。
第四條 本會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在民政局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五條 本會宗旨:
1、 愛祖國,擁護中國 *** 的領導,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尊重社會道德風尚;
2、 推進對吳越國創建者錢镠及其繼承者的立國思想和歷史作用的學術研究活動;
3、 研究錢氏各支派的發展和播遷,以及歷代代表人物的歷史作用;聯絡海內外錢氏後裔和相關的史學工作者,增強民族凝聚力,為振興中華服務;
4、 借助對五代吳越文化的研究,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促進祖國和平統壹。
第二章 業 務
第六條 本會業務範圍:
1、 開展對錢镠及其後繼者和吳越文化的學術研究工作;
2、 研究錢氏各支派的發展和播遷及其代表人物的歷史作用,呼籲各地對相關文物古跡的保護;
3、 建立網絡平臺,加強錢镠和吳越文化的研究工作,提高學術研究水平;
4、 廣泛聯系海內外錢氏後裔,不斷開展聯誼活動錢镠簡介,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建設祖國,促進祖國和平統壹;
5、 建立幫困助學基金,幫助錢氏困苦子弟完成學業,成為國家有用人才。
6、 作為臨安錢镠研究會《錢镠研究》的補充,出版《錢氏聯誼》內部刊物,通俗地介紹錢氏和吳越國的知識,為祖國建設和統壹服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為個人會員和企事業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參加本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承認本會章程,願為本會工作者;
2、 有誌於吳越歷史文化研究者;
3、 相關部門的有關人員。
第九條 入會程序:
1、 本人申請並由二名會員介紹;
2、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十條 會員權利:
1、 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會員有參加本會活動的權利;
3、 會員對本會工作有監督和批評建議的權利;
4、 出訪和聯絡國內外錢氏後裔;
5、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十壹條 會員義務:
1、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
2、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3、 向本會反映情況和提供有關資料;
4、 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會員三年不參加本會活動且未繳納會費者,作自動退會論。
第十三條 會員違法亂紀,受到刑事處分者,於以除名。
第十四條 會員嚴重違反本章程者,經理事會表決通過,於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理事;
3、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 決定終止事宜;
5、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參加方能召開,其決議須與會者二分之壹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七條 理事會每屆二年,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時,須經理事會通過,並經主管部門審查和社團管理機關批準,可提前或延長壹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大會閉幕期間帶領會員開展日常工作,並向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設會長壹人,副會長若幹人;秘書長壹人,副秘書長若幹人;常務理事若幹人。
第十九條 本會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若幹人。
第二十條 本會對年事已高作出重大貢獻退出領導班子的同誌授予榮譽會長稱號。
第廿壹條 理事會的職權:
1、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 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3、 決定會員的入會或除名;決定名譽會長、顧問的聘任和榮譽會長的提名。
4、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5、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廿二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並須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參加。其決議須與會者三分之二表決通過有效。
第廿三條 會長為本會的法人代表,根據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管理會務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廿四條 秘書長根據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並根據會長的指令主持日常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第廿五條 常務理事在秘書長帶領下,負責各項分管工作。
第五章 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廿六條 本會經費:
1、 會費;
2、 捐贈;
3、 利息;
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廿七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制度,接受會員大會的監督。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廿八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廿九條 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的章程,需經主管部門同意和民政機關核準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
第三十條 本會完成宗旨規定的使命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並等原因,需進行註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卅壹條 終止動議經會員大會通過,並經上級領導單位審查同意,報民政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卅二條 終止動議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應即組成清算小組。清算小組負責進行對財產、債權、債務的清理和善後事宜的處理。
第卅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余財產,在上級機關和民政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或捐贈給杭州錢王祠、臨安錢王陵。
第八章 附則
第卅四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生效。
第卅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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