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裏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是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2065 438+2003年6月29日14:24原標題:醫保大局已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嚴查重復參保。新壹輪機構改革醫保統壹集中管理終於有了結果。根據國務院部署,預計下半年起,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計生委”)負責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將正式移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管理權限移交的同時,從中央到地方,原來承擔新農合管理和經辦的機構、人員、資產也將逐步向人社部門移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壹直主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接管新農合後,業內所說的三大基本醫保將全部集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長期積累的大額醫保基金也將集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資料顯示,2012年三項醫保總支出約為9000億元,有可能超過655438+03。
截至去年底,我國醫保參保人數已達6543.8+0.3億人,全民醫保的局面已經形成。但由於制度和管理部門的不統壹,目前醫保領域最突出的問題是重復參保現象。預計重復參保率為10%至15%,有些地方甚至可能高達30%。醫保管理整合完成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第壹項工作將是消除醫保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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