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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是儲蓄嗎?

儲蓄性醫療保險是以家庭為單位依法設立的強制性醫療儲蓄基金,逐步積累以支付未來患病所需的醫療費用。這種醫療保險模式起源於新加坡,目前只有少數國家采用。這種醫保模式是以個人責任為基礎,政府分擔壹部分費用,強調個人想通過累計繳費更多地了解儲蓄型醫保。跟我壹起去看看吧。

儲蓄性醫療保險是以家庭為單位依法設立的強制性醫療儲蓄基金,逐步積累以支付未來患病所需的醫療費用。這種醫療保險模式起源於新加坡,目前只有少數國家采用。

這種醫保模式是以個人承擔為主,政府分擔壹部分費用,強調個人通過積累支付壹部分醫療費用。享受的醫療服務水平越高,付費越多,可以避免過度使用醫療服務的發生,減少浪費。這種模式要求每個有收入的公民都要為自己的終身醫療需求儲蓄,以解決自己的醫保和醫保費用,避免醫保和醫保費用從上壹代向下壹代轉移。

儲蓄型醫保模式的缺陷在於無法實現社會互助和疾病風險分擔,低收入人群得不到醫療保障或難以得到更好的醫療服務。

由個人賬戶、大病統籌和貧困人口醫療救助三個方面組成。

1,個人賬戶

從65438年到0984年,新加坡開始實行個人賬戶,也就是所謂的保本儲蓄。個人賬戶在醫療保險中強調個人責任,鼓勵居民合理利用醫療服務,減少浪費,克服傳統第三方支付導致醫療費用不合理增加的弊端;此外,由於個人賬戶是強制性的終身儲蓄,老年人的醫療費用將由其年輕時的儲蓄承擔,不會轉移給未來的居民,可以防止人口老齡化給勞動力帶來的經濟負擔。

醫療儲蓄是壹項全國性的強制性儲蓄計劃,幫助個人儲蓄以支付住院費用。所有在職人員,包括個體業主,都需要按照法律要求參加醫療儲蓄。醫療儲蓄的運作方式類似於個人銀行儲蓄賬戶,唯壹的區別是醫療儲蓄賬戶中的錢只能取出來支付住院費用。每個參加醫療儲蓄的人都有自己的賬戶。醫療儲蓄基金不與他人結合。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醫療儲蓄來支付個人或直系親屬的住院費用,如妻子、孩子、父母等。住院費用由國家補助、個人醫療賬戶支付和個人自付承擔,而不是個人賬戶全額支付。保險儲蓄賬戶雖然歸個人所有,但有嚴格的支取限額,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住高檔病房,個人自付相應增加。

根據年齡不同,繳納醫保儲蓄的費用占工資總額的6%-8%,由雇主和雇員均攤。6%小於或等於35歲,7%在36至45歲之間,8%大於45歲。“寶健儲蓄”上限為65438+工資的00%,免稅。醫療儲蓄基金會按照平時的平均利率來增加利息。最低利率是為了避免保險-健康儲蓄基金余額的過度積壓,造成不必要的支出。保險-健康儲蓄的支付有壹個最高限額。估計這個最高限額足以保證患者可以終身使用補貼病房進行保健。

“健保儲蓄”起初只包括公立醫院的住院費和公立醫院中低檔床位的所有費用(新加坡公立醫院的病房主要分為三類,壹類1病房,四類1病房,六至八類1病房)。自1986起,該計劃已擴展至包括私立醫院費用。兩年後,“保險-健康儲蓄”擴展到覆蓋所有級別床位的費用。到1995年,240萬寶健儲蓄賬戶累計127億新元(1億美元),平均每個賬戶5400新元(3240美元),當年從這些賬戶提取1億新元(1億美元)。目前,醫療儲蓄支付僅包括住院費用和選定的昂貴門診檢查。1993中,80%的住院病人使用醫療儲蓄支付住院費用,剩下的20%由所在單位、保險公司或自己支付。用保險-健康儲蓄支付住院費用也有壹定的限制。為了讓住在私立醫院和公立醫院高級病房的病人支付部分現金,防止賬戶所有者過早耗盡醫療儲蓄,設立了每日住院費以提取現金;根據手術的難易程度,對不同的外科手術規定了取出限度。

當保健儲蓄賬戶的所有者超過55歲時,他可以提取壹定數量的醫療儲蓄。但賬戶裏要留壹個最低累計金額,這是為了保證賬戶主人老了有足夠的積蓄支付自己的住院費用。如果儲戶去世,他的醫療儲蓄賬戶仍有盈余,他的親屬可以使用他的賬戶。保險-健康儲蓄可以作為遺產,不交遺產稅。

2、大病統籌

又稱健康險,1990推出,屬於自願保險。該計劃用於補充個人賬戶,對象為所有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及其直系親屬。

大病統籌是壹種基本的、低成本的大病保險計劃。它是為了幫助被保險人支付重疾或慢性病的醫療費用而設立的。與個人賬戶不同,大病統籌是自願的。大病統籌是壹個需要放棄的計劃,即每個個人賬戶成員如果沒有指定放棄這個計劃,就自動成為大病統籌的成員。

重疾保險費從個人賬戶中扣除。這是壹個低成本的保險計劃,它的好處僅限於B2。30歲以下的人,每人每月保險費只有1新幣,66-70歲的人,每人11新幣。大病統籌基金用於支付部分住院費用和壹些昂貴的門診治療費用,如腎透析;但不包括壹些自然疾病、精神疾病、整容手術等壹些疾病的治療費用。作為壹種重疾保險方案,醫療保險待遇只有在醫院賬單超過壹定金額後才能提供。重疾是有起付線的,不同的優質醫療服務起付線是不壹樣的。比如C類床位的起付線是500新元,而B2類床位的起付線是1,000元。被保險人個人醫療費用超過浮動線後,超出部分的80%由大病統籌支付,其余20%由本人或個人賬戶支付。同時,大病統籌設置了封頂線。1年個人最高賠償2萬新幣,壹輩子最高賠償7萬新幣。此外,門診腎透析、化療、放療無報銷限額。

截止到1995年底,非強制的“健康保險”有150,000,000人,占符合投保條件的87%。約13%(20萬人)宣布放棄這壹計劃,這些人主要是從雇主那裏獲得了非常好的醫療福利,或者參加了私人保險。1995年共理賠43919筆保險理賠2560萬新元(1790萬美元)。癌癥和慢性腎衰竭是主要的索賠疾病。3%的住院患者從大病統籌中受益。

3.對窮人的醫療救助

1993年4月,新加坡政府推出了窮人醫療援助,也稱為健康保險基金。寶健基金是新加坡政府設立的專項捐贈基金,用於幫助貧困的新加坡人支付醫療保險。它保證所有新加坡人,無論其社會經濟地位如何,都能得到良好的基本醫療保險。1993年,新加坡政府撥款2億新元作為成立健保基金的初始資金,並承諾在國家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每年追加1億新元。此外,醫保基金還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這些捐贈的利息收入可用於支付貧困人口的住院費用。那些無力支付住院費用的人可以向醫療基金申請幫助。每所公立醫院都有壹個由政府任命的醫院醫療基金委員會,負責審批申請和分配資金。該委員會由積極參與社區工作的私營和公共部門人員組成。自4月份醫療基金開始以來,1993,已有數萬人申請並接受了醫療基金的幫助,以支付醫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