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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方式的政府投資方式的改革設想

未來我國政府投資方式的改革總體設想是,在轉變政府投資職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確立有限政府角色的前提下,探索全新的公***財政理財思路,綜合發揮政府投資的各類杠桿作用,發揮政府投資方式對社會資金的引導、扶植、激勵與放大的杠桿作用,達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辦大事的效果。

(壹)在純公益性領域,采取“官資民用(官事民辦)”等新型投資建設方式,“少花錢、多辦事”

由政府直接投資純公***產品,並不意味著政府要直接生產公***產品。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在政府公***服務領域引進市場機制,通過”代建制”、”承包制”、”定購制”等途徑,將政府權威與市場交換的功能優勢結合起來,以最低的成本,最大限度的提高政府公***服務的供給能力、質量和效率。具體來說,主要解決四個方面的問題:

(1)實行公***眼務項目公示制,優化政府投資的使用用途。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政府投資的公***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公益性投資項目的服務對象是全社會特別是普通民眾,因此,必須保持充分的信息披露,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政府部門有責任也有義務向社會公示公***項目的有關信息,包括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負債規模和成本、償債計劃、雇員情況等等,並且舉行有關的聽證會,以便社會各界判斷與監督政府的投資的可行性,從而提出相關的建議,提高公***工程投資的科學性。特別是對於壹些勞民傷財、沒有實際用途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或者是過於豪華的公***工程,通過項目公示制就可以得到社會的有效監督,從而及時予以糾正。比如北京在籌辦2008年奧運會過程中,在主要場館的設計中過於追求高檔次,工程造價預算過於高昂,項目公示後,社會上提出了異議。北京奧組委本著“節儉辦奧運”的觀念,認真細致地計算成本,計算投入產出,對高價奧運工程設計做出了重新調整,實現了少花錢也能辦好事的效果。可見,民間參與政府投資的使用也是投資方式的重大變革。

(2)實行公***服務招標購買制,節約政府資金的使用成本。實行公***服務必須由政府出資提供,但並不必完全由公***經濟部門生產。例如,垃圾處理可能由私人企業投資,軍用機場和碼頭可由政府出資、私人企業建設,等等。但是,這個過程不是政府指令的,而應當是向私營部門和非盈利部門招標定購的,因為用市場機制的辦法會有效地提高公***服務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因此,可以節約政府資金的使用成本。壹般來說,向民間企業招標代建制,可以節省政府開支成本22—25%,並且可以推動服務業及相關新興產業的發展。

(3)實行公***工程招標代建制,控制政府資金的使用質量與工期。對非經營性政府項目實行“代建制”,將非經營性政府項目的建設管理任務交由專業化、常設性的項目管理機構或公司而非項目使用單位承擔,是近年來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實施方式的壹項重大改革與制度創新。國家投資體制改革決定提出,對非經營性政府項目加快推進“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與工期,竣工驗收後移交給使用單位。目前,北京、重慶、深圳等地已經在城市醫院、學校、文化設施等社會事業領域引入了招標代建的方式,解決了多年來難以解決的超概算與拖工期等老大難問題。

(4)實行公***服務合同承包制,分散政府資金的使用風險。合同承包就是政府將過去壹直由政府部門向公民提供的某些公***服務推向市場,向私營部門和非盈利部門招標承包,中標的承包商按與政府簽訂的供給合同提供公***服務並收取報酬。合同承包制最大的好處在於,政府作為出資人只對最終服務的內容和標準提出要求,對項目建設、運營方面的具體要求盡可能降到最低限度。企業提供的服務沒有達到合同所要求的標準,政府可以削減支出;如果達到或超過規定標準,承包方可以獲得壹定比例的追加收益。原則上,政府不承擔最低的支付水準,從而使公、私部門合理分擔,降低風險成本。同時,民間企業按照政府的要求代建了監獄、醫院、義務教育的學校、城市街道照明系統之後,政府可以根據合同要求分期支付租金和維護管理費的形式,從而將財政支出由單年度全額支付轉換為將來多年度的平衡支付,從而進壹步分散投資風險。

總之,與“政府投資、政府生產”的方式相比,“政府投資、民間生產”的投資方式由資金撥款制改為合同制、資金使用由指令制改為招標制、投資執行由報銷制改為獎懲制,投資(執行)風險由獨家承擔改為分擔制,因而提高了投資效率。

(二)推進準公***領域政府投資方式的改革,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工程建設,取得“少花錢。辦大事”的效果

為了彌補政府部門資金與管理能力的嚴重不足,未來政府部門必須改變單壹化的投資方式,探索通過資本註入、貸款貼息、財政補貼等多種資助或補償方式,支持、鼓勵、引導社會力量更多的參與基礎領域的投資建設,形成廣泛的公私夥伴關系,從而大大開拓公***工程的投資渠道,取得“少花錢,辦大事”的效果。

(1)通過參股或控股等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彌補財政投資能力的不足。社會基礎設施等準公***領域資本投資大、資金周轉慢,單靠政府投資肯定滿足不了建設需求,這就需要政府采取靈活有效的投資方式,更多的吸引民間資本的參與。在城市基礎設施等公用工程項目中,目前民間資本看中的是政府資本背後的政府信譽和行政手段,能夠更好地解決征地拆迂、環境保護、勞動保障、配套設施等方面的條件,使得民間資本普遍願意投資有政府參與和壹定市場前景的建設項目。只要政府出少量資本參股就可以吸引更大股份額的民間資本的介入,不僅解決了基礎工程投資的來源的不足,而且大大減少了政府投資的負擔與民間投資的風險。這種運作方式也被稱為“政府搭臺、民間唱戲”或“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另壹方面,對於壹些全國性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中央政府仍然應當具有必要的控制力即控股能力,同時廣泛引進民間資本作為補充。鑒於民間資本較為分散,除掉少數大企業以外,獨立直接投資基礎設施的實力不足,可以借鑒國際經驗,由政府控股投資與私人權益資本市場相結合,把重大基礎設施投資項目公開推向市場招標招股,通過產業投資基金、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吸引民間大量閑散資金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將分散的民間資本集中起來辦大事,取得很好的放大效益。

(2)通過特許經營權等方式吸引民間投資,彌補政府抗風險能力與經營能力的不足。傳統社會事業投資方式,政府部門全額投資並負責項目的全過程,資金與管理風險由政府全部承擔。未來政府可以在項目建成之前或之後,通過公私合營、民間承包經營、BOT(建設—運營—移交)、TOT(移交—運營—移交)等方式向民間資本轉讓全部或部分經營權,形成“官有民營”的公私合作方式,以分解政府的投資經營的負擔。具體來說,政府可以采取公私夥伴關系(如公私合資、國有民營、國有民辦、公私合營)等方式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投資建設,政府可以與項目法人簽訂特許經營協議,並賦予壹定期限內排他性的特許經營權,明確雙方的責任及風險分擔,將社會事業的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的全部或部分業務委托給企業,既使政府的投資壓力與投資風險被大大分散,又使社會力量擁有投資收益權,可以通過向消費者收費來收回成本和追求回報。這種改革措施的意義在於:政府通過市場機制調動社會資源提高公***服務生產能力,以彌補政府財力和服務能力的不足,又通過價格機制顯示社會對公***服務的真實需求,達到以私補公、壹箭雙雕的目的。

(3)利用投資補助等方式支持民間投資,彌補投資收益的外部化損失。社會準公益事業的投資主要是為了滿足大眾社會的外部化效益的需要,盡管可能享受政府的免稅待遇等優惠政策,但是在價格上仍然要受到必要的規制,不可能完全放開,使得投資收益必然受到制約。如果政府部門不加以援助,就會導致外部化投資收益往往全全要由投資主體內部消化,嚴重挫傷社會力量參與投資的積極性,對於那些由政府定價收費,但是收費不足以回收投資和實現合理利潤的,不足部分應由政府部門提供補貼。如實際收益低於投資成本的醫院、高等學校、文化事業單位與社會福利部門,政府可以按補償成本加合理回報、財政撥補和社會公眾合理承擔相結合的原則,給項目經營單位貼補壹定經營費用.也可以在建設期內壹次性補貼投資費用,從而使得社會力量能夠借助於政府補貼使投資收益至少達到盈虧平衡點。 例如,2008年第29屆奧運會的主會場——國家體育場,在35億元的總投資中北京市政府無償出資58%,不要回報也不管虧損,中標企業則以42%的投資獲得30年的特許權經營。

(4)通過貼息貸款支持民間投資,彌補公***投資信用能力的不足。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圍繞產業政策規定的重要部門與重大項目提供長期政策性信貸資金支持,有效引導了產業投資流向,保障了產業政策的實施。對於投資回收期長、規模較大的基礎設施的融資,政策性貸款可長期穩定地提供資金支持。對於承擔公***負擔、社會效益好的基礎項目來說,壹般商業性貸款的成本往往難以承受。通過政府貼息等方式形成的政策性貸款就可以彌補這方面的缺陷。浙江省在全國率先運用財政貼息政策,對建設項目銀行貸款給予貼息補助,把眾多民間資本引向基礎設施投資。從1998年到2000年的3年間,全省***安排貼息2 5.2億元,直接帶動銀行貸款500億元,民間投資數百億元。

(5)通過憑單制支持民間投資,彌補特定消費群體消費能力的不足。從社會_二來看,由於低收入消費群體的消費能力不足與面向低收入階層的供給體系無利可圖,使得非義務教育、醫療、社會福利機構的投資與消費能力嚴重不足。從促進公***服務發展的角度,政府可以發揮憑單制等經濟杠桿的作用,提高特定消費者的消費能力。所謂憑單是政府為幫助某些特定集團的人購買某些特定的貨物或服務而發放的有價證券,主要運用於政府提供的食品補助、醫療補助、教育補助和住房補助等領域。有資格接受憑單的消費者在政府指定的公***服務供給組織中使用憑單購買特定的貨物或服務,然後政府用現金兌換各組織接收的憑單。比如給經濟困難的學生發放教育券,給低收入的人群發放醫療券,給需要照料的孤寡老人發放福利券等等,通過這種途徑在彌補了貧困階層在非義務教育、醫療、社會福利機構的消費差額,擴大公益性質的科教文衛體俱樂部消費規模的同時,也間接的補助了社會事業經營單位的投資收益的差額,放大了財政支出的社會效應,調動了全社會投資的積極性,從而彌補市場失靈引發公益性投資的缺口。

(三)推進經營性領域政府投資方式的改革,放大社會投資產業化的投資效益,取得“少花錢,辦好事”的效果

經營性領域是在政府統籌規劃、宏觀調控下由國內外民間組織、個人或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由市場調節供需關系,不斷滿足全社會多樣化、多層次商品需求的產業。與公益性、準公益性領域明顯不同的是,政府在經營性社會事業的資源配置中只是起到間接調控的角色,投入財政資源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從未來來看,要在國家產業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發揮政府的財政貼息、稅率調整等政府特殊投資方式的有效功能,降低民間投資的市場交易成本、資金成本、人力成本與社會成本,調動民間投資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從而放大社會投資的效能。

(1)建立健全扶植鼓勵政策,為民間中小資本降低創業投資成本。民營中小型投資具有產權清晰、自主經營、點多面廣,自擔風險、滾動發展等優勢,可補充大企業單位無法滿足的市場空白,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投資實力弱,融資難,經營管理落後。目前,在市場準入、土地使用、銀行貸款、稅費上繳,收費價格、證書頒發等方面還存在體制內外政策待遇的巨大差異,對民營經濟投資辦學、辦醫、辦文化、辦社會福利還存在種種的歧視,壹些不利於“社會事業社會辦”的傳統觀念與管理制度仍然大量存在,使得社會力量的投資積極性受到了極大壓制;政府部門應當創造壹個較為寬松的市場準入環境與發展創業環境,扶植鼓勵中小民間資本的發展。比如政府投入壹定的資源,在稅收、土地、信貸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植,減輕民營中小科技、文化企業的創業成本,促進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到科教文衛體的創業行列中來。

(2)政府分擔改革成本,促進民營資本參與國有資產存量的優化重組。從優化國有資產戰略性布局的全局出發,要推進壹般競爭性領域的國有資本有序退出,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參股、控股、兼並、租賃、承包經營、托管、特許經營等多種途徑參與國有存量資產的重組改造。但是,如果對資產重組中的債務、人員分流等改制成本政府不加分擔,直接轉嫁給社會或民間資本,就會增加盤活資產存量的難度。因此,應當由政府出資承擔部分改制成本,包括債務成本、富余人員安置成本,余下的改制成本再由各方承擔,促進民營資本參與國有資產存量的優化重組。

(3)為民間投資提供貼息與擔保支持,減低社會投資的資金成本。當前,商業性金融機構往往熱衷於大企業建設項目的貸款,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缺乏積極性。大多數中小企業受制於信用等級、信用擔保和抵押等制約因素,融資普遍存在困難。為緩解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貸款難、擔保難方面的問題,政府部門應當有所作為。建議政府出資建立專門服務於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銀行與信用擔保體系,為有發展潛力的民間投資提供貼息與擔保支持,允許民間投資項目的貸款利息適度抵扣企業所得稅等等舉措,將大大降低民間投資資金成本,使得中小企業在政府的支持下獲得至關重要的金融資源。

(4)利用稅收杠桿促進企業技術進步,降低社會技術進步投資的風險與代價。加速我國企業的技術改造與技術進步的步伐關系著整個國家綜合競爭力的提升。鑒於國內企業普遍面臨技術進步投資嚴重匱乏、抗風險能力不足與動力不強的狀況,政府可以通過投資的稅收抵扣和稅收減免等特殊投入辦法,降低企業的投資負擔,促進企業加大技術改造與技術進步等方面的投資。如為了促進東北老工業基地設備更新,國家近期出臺了加速折舊的優惠政策,允許當地工業企業的固定資產在現行規定折舊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可在現行規定攤銷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攤銷年限。為了促進企業提高研發投入與引進新技術,有的地區準許企業從應納所得稅額中按比例減去新設備購置費用,允許企業將壹定比例的試驗研究費、引進技術支出在企業稅前收入中扣除等等。目前在財稅政策方面還存在壹些不利於企業技術進步的規定,應當進壹步探討如何通過制定適度的稅收“投資優惠”,鼓勵投資者加大技術進步投資力度,激勵民間投資者的投資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