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貫徹國家有關民政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承擔本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和基金會的登記、監督和管理責任。指導各區社會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制定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制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和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組織制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引導社會捐贈。組織制定老年人、孤兒和特殊困難殘疾人社會福利政策,指導相關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建設征地超轉人員的管理。
(四)負責養老服務的整體推進、監督指導、監督管理。
民政局的主要職能和業務範圍是:
分管救災、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地名區劃等工作;民政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承擔本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登記、監督和管理責任。
民政局的工作範圍和職責如下:
第壹,婚姻管理;其中壹個眾所周知的責任是把壹對夫婦變成合法的夫妻登記處。只有通過民事登記取得結婚證的夫妻才能受到法律保護。另外,離婚登記也在民政局。
第二,救災;
1.關於自然災害的救助,如果某個民政局轄區內發生自然災害,民政局自然需要開展救災活動。作為民政局工作人員,他們需要向上級匯報災情,申請各種救濟福利,還要去災區發放物資。
2.幫助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比如兒童、婦女、流浪人員,讓他們享受社會福利,也就是低保。
3.組織公益活動,比如壹些地區需要人們支持的活動,組織捐款。
第三,雙擁安置;
負責對烈士家屬的資金支付,以及對社會有突出貢獻的烈士的意外傷害。民政局會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對家屬進行安撫,然後給他們發放金額不等的撫恤金,讓有社會貢獻的人得到基本的照顧,促進社會和諧。
第四,單位管理;
1.在民政局管轄範圍內,任何人想成立公司或店鋪,都需要到民政局登記註冊,並接受其監督管理。
2.另外,福利彩票也在民政局的管轄範圍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壹)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議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議和命令。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也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行政法規制定規章;
(二)領導下級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和指示,以及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議和命令;
(四)依法任免和獎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計劃和預算,管理經濟、文化建設和民政、公安等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自主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省人民政府還幫助省內少數民族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建設;
(九)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勞動權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
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壹)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議和命令,發布決議和命令;
(二)領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三)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四)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文化建設和民政、公安等工作;
(五)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六)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自主權;
(七)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八)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勞動權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權利;
(九)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