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文讀懂“公積金”
小美今年剛從大學畢業,面對日趨嚴峻的就業壓力,小美的簡歷也大多石沈大海,無奈之下,去了壹家小型私企面試,面試雹衡過程中,公司告訴小美只保證“五險”的繳納,但不會購買“壹金”,小美想著,自己工資待遇較低,繳納的公積金也不會高,若少繳納的這部分公積金算入每月工資,那麽拿到手的工資也會相應多壹點,便同意了公司的做法。 先拋開公積金是國家政策規定強制繳納這壹層關系,導致小美欣然同意公司的做法,卻是對公積金的認識不足所造成。
那到底什麽是“公積金”呢?
公積金壹般是指住房公積金,看其名就知道這筆資金是跟住房掛鉤的。它是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通過“個人存儲,單位資助” 的辦法建立的壹筆屬於個人的住房消費資金,專項用於個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費用。同企業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所以公積金是自己繳納壹半,公司再繳納另壹半等額資金。
舉個例子:
正在上大學的小明看中了壹款價格10000元Mac的筆記本,爸爸媽媽為了引導小明養成儲存的習慣,就跟小明約定,每月小明拿出自己零花錢的20%,即400元,父母也相應拿出同等數額的資金***同存入“Mac專項基金”賬戶,這樣差不多壹年小明就能用這筆“專項基金”買到心儀的筆記本啦。 公積金的道理亦如此,員工每月拿出工資比例的5%~ 12%(繳存比例以公司決定),公司每月也拿出等額的資金***同存入員工的公積金賬戶中。這樣,員工繳納壹份,實際得到兩份的錢。
那這個錢用來貸款購買住房真的那麽香嗎?
以深圳為例,小明這時候也長大結婚了,在考慮買房的事了,現在,小明公積金賬戶余額有5萬,他老婆公積金賬戶余額有3萬,按照“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公積金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4倍”橡檔,那麽這個時候小明夫妻***同可以申請貸款14*8萬=112萬元,但深圳規定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所以實際申請了90萬元,貸款期限30年,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25%,若按“等額本息”計算,30年後應還本息和為141萬;而商貸利率4.9%,同樣按“等額本息”計算30年後本息和為171.95萬,相當於公積金比商貸節省了近31萬。
說回正題,公積金還有個特別特別重要的特點,即公積金余額可沖抵公積金貸款。具體有兩種:
1.壹次性還款法:是指每年壹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也就是說小明夫妻可以直接拿出8萬元壹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余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但需註意,壹次性沖還貸後,每月的還款就需要使用自有資金,不能使用公積金帳戶裏的錢。
2.逐月還款法:是指每月直接從個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如果小明夫妻每月公積金賬戶上***有5000元,壹年就是6萬,變相這6萬就可以自由支配了,那30年相當於180萬梁肆亂(不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突然有點理解:“做時間的朋友”這句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