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年金基金的基本情況
(壹)企業年金基金的特殊性
目前國內的企業年金基金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是企業和員工按照計劃繳納的年金費用,另壹部分是投資管理人通過投資產生的基金收益,由員工在退休前積累。員工退休後,可以從專屬賬戶中獲得相應的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具有管理服務的特殊性,運營的最終目的應該是保證退休收益,實際運營管理需要把安全放在第壹位。
(二)企業年金基金運營主體
企業年金基金主要由委托人、受托人、投資管理人、托管人、賬戶管理人和受益人六個主體組成,其中委托人主要承擔委托管理責任,受托人主要參與投資組合規劃管理責任,投資管理人參與資產管理相關工作,托管人和賬戶管理人主要履行賬戶管理並獲取賬戶收益。在整個運營管理系統中,受托人處於核心地位,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需要完成系統中企業、員工、多元經營者之間的紐帶。多主體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模式最終形成了協同運營管理的基本格局。
(三)企業年金基金管理的業務協調
目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中的合作運營主要包括兩層含義。壹種是多主體參與年金基金投資運營的產業合作發展,需要分析和控制年金產業邊界與系統外部環境之間的影響;二是參與多主體運營的不同企事業單位之間的協同發展,這就要求年金運營方案要全心全意的協同。通過主體之間的合作與博弈,最終確定年金基金管理的發展優化,構建良性的紐帶,促進基金管理的專業能力。可以認為,在當前企業年金基金的系統化管理運營中,博弈形式的合作模式已成為多主體管理合作中的主要策略,相應地,在模型構建和優化選擇中,需要堅持以博弈為主體的合作模型分析。
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的主要合作運營模式
(壹)協同操作的基本流程
企業年金管理需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投資運營,同時接受相應的外部監管,其中投資運營產生的實際收益將並入基金,以再投資的形式進入基金本身,以獲取更大的收益。企業年金目前的運營資金來源於三個方面,即企業繳費、個人繳費和投資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基金收益。目前運營管理中的多代理協同主要設計了受托人、賬戶管理、托管和投資管理四類代理,分別承擔整體委托、賬戶管理、資金托管和投資管理的功能。
(二)協同管理的主要類型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第六條明確規定了《年金運作管理辦法》,要求企業年金計劃應當允許受托人承擔多功能管理職責,受托人可以兼任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委托管理等多重職能。基於這壹要求,年金協同管理有多種混合管理模式可供選擇,常見的協同管理機制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第壹種是完全拆分模式。在這種協同管理模式下,受托人主要承擔委托管理工作,不承擔其他管理職能。其他職能由其他協作主體作為獨立的財務機構承擔,最終形成職能對等的管理機制。
其次是全捆綁模式,基金管理機構主要為委托人提供所有基金管理服務功能,受托人完成功能集約化,形成全覆蓋全流程服務。這種服務模式可以提高客戶滿意度,實現資源的優化整合。其中參與管理的合作主體更少,內部資源利用率更高,成本控制更理想。
第三種是部分拆分模式,多主體參與可以共享壹部分服務內容,處於全拆分和全捆綁的中間,壹定程度上減少參與人數,加強內部溝通,實現運營成本的有效控制。管理模式相對靈活,管理職能可以在不同主體的協作中由其他主體承擔。
第三,博弈模型和多主體參與的協調目標
協同運營中,提供相應的運營管理服務,最終實現運營收益。然而,多主體本身具有不同的利益相關者責任。主體機構本身在運營過程中更註重自身效益,基於自身效益制定管理運營方案。壹旦與委托人發生利益沖突,經營主體機構會優先保護自身利益,采取損害委托人利益的行為,從而導致經營風險。在現代信托機制下,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是壹致的。為了規避實際操作中的風險,他們必須參與風險管理和控制,並依靠監督機制對整個操作過程進行控制和分析。但由於信托功能環境尚未有效建立,委托人還需要考慮自身收益,通過降低監管成本實現利益最大化。
第四,基於多主體博弈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運營策略思考。
為了有效降低尋租的可能性,保護受益人的利益,合理控制運營管理中年金基金管理費的成本,結合博弈模型的優化,在後續的基金運營管理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相應的工作。
(壹)選擇合適的投資管理模式
對於年金基金的投資管理和運營,應通過賦予企業和職工自主參與選擇的能力和權利來優化年金基金的投資環境,構建年金基金獨立董事會參與博弈模型分析,分析年金基金管理投資的實際情況和可能的成本投入及風險問題。
(2)積極拓寬年金基金投資渠道。
目前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渠道相對有限。為了保證安全,可供選擇的大額理財產品相對較少,股票持有比例不得超過30%的限制也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理財產品的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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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來說,董事會需要構建專業的管理分析能力,能夠從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綜合考慮企業年金基金的整體規模,從管理能力和可操作性兩個方面進行戰略布局。同時,相關法律法規要對市場多主體運作模式下的管理主體建立準入機制和規範管理,定期審查各主體資質,確保主體的管理能力和資質,強化管理能力。結合國外經驗,可以嘗試選擇骨籌或其他增值能力較高的權益類證券,保證收益,對沖風險。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和完善,資本市場運作更加規範,內外部監管體系更加高效,可以提供更高收益的年金產品。同時投資工具更加豐富,處於逐步完善的階段。選擇拓寬投資渠道,可以有效降低管理運營帶來的管理成本增加,有效降低管理中的各種風險,提高年金基金的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