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級工程技術中心、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重點開放實驗室、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基地;
(二)省級工程技術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
(三)市級中試基地;
(四)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自己籌建的中試基地、技術中心或中試車間、中試生產線。第四條 中試基地的主要任務是面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針對行業、企業發展的關鍵性、基礎性和***性技術問題,持續不斷的將科技成果進行系統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開發,為適應企業規模生產,提供成熟的工藝和技術,並不斷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新產品。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壹)承擔國家、行業、部門、高校、科研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委托的中試項目及產品性能、質量檢測,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二)對本領域工程技術人員和市科技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並結合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展多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三)利用中間試驗條件優勢,積極開展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成為企業吸收國外先進技術,提高產品質量、水平的技術依托。
(四)對現有產品的結構、性能、工藝有重大改進,經過初步技術鑒定和試驗室改型試制成功後,進行中間試驗和小批量試生產。第五條 各級中試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由市有關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歸口管理。其中,市級中試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由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科委、計經委進行管理,統壹制定規劃、政策。第二章 申報條件和審批程序第六條 申報中試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擁有行業上必要的通用的計量、檢測儀器,常規實驗設備,擴大工程實驗必需的專用設備、廠地及配套設施。有承擔行業綜合性中間試驗任務的能力。
(二)以較強的科研實力和開發設計能力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廠辦技術開發機構為技術依托。
(三)以高新技術為起點,核心技術在行業具有普遍意義,有良好市場前景的中試產品,並且有使技術不斷升級和產品不斷換代的能力。
(四)承擔單位要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有籌措資金的能力和信譽。
(五)有較強管理水平的領導班子,有較雄厚的專業技術隊伍和豐富經驗的技術工人。第七條 申請承擔市級中試基地組建的單位,必須填寫《沈陽市市級中試基地申報書》,編制可行性報告及中試基地建設規劃及實施方案,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科技顧問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其進行初審論證,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初審論證意見,會同市科委、計經委對其進行復審,提出組建名單上報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正式批復。第八條 申報省級工程技術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及國家級工程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單位,要填寫《省級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組建申請書》、《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設項目建議書》等申報材料,在向國家、省主管部門報送同時分別抄送市有關主管部門和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壹份,上級部門批復後報市有關主管部門和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第三章 建設和管理第九條 市級中試基地建設期限壹般為二至三年,其可行性論證報告、實施方案,經有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論證後,作為計劃實施的基本文件和購置設備、儀器和驗收評議的主要依據。第十條 市級中試基地資金來源於市政府的專項撥款、科技開發風險基金、各金融機構的貸款以及承擔單位的自籌資金等,其中主要以信貸和自籌資金為主。
中試基地資金應以有償使用為主。銀行貸款可由中試基地和承擔單位償還。第十壹條 市級中試基地資金主要用於中試產品項目的研制開發、先進適用儀器設備購置,以及在充分利用已有基礎設施條件下,進行必要的擴充基本建設的投資。
中試基地資金,必須在財務部門單設賬戶,獨立核算,專款專用,不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