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實中通常是由開發商先收,再交到房管部門指定帳戶,公***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支付的,當然是屬於業主***有,通常在業主委員會建立後,公***維修費就會劃歸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但是不管是由誰來進行保管的,這部分資金都是專用資金,是不可以隨意挪用的。住房公***維修基金是按購買住房的壹定比例收取,通常收費標準是按總房款的2%收取。
房屋維修基金的具體使用範圍為: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部位、***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壹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壹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綜上所述:公***維修基金應由業主自行決定將維修基金交給房管局代為保管,如果小區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開設壹個維修基金專戶,將維修基金存入該賬戶內,並由房管局進行監督。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壹)住宅,但壹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