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債務和隱性債務有什麽區別?
1,不同定義:政府債務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的債券或外國政府和銀行貸款形成的政府債務;隱性債務是指在計劃經濟時期,勞動者個人不為養老保險投保,養老金由國家承諾。
2.不同形式:政府債務的形式是債券或貸款;隱性債務是國家對個人養老金的償還。
3.功能不同:政府債務分為中央政府債務和地方政府債務;隱性債務主要包括“老人”的隱性債務和“中人”的隱性債務。
②政府隱性債務的六種形式:
1,企事業單位借款。
相關企事業單位貸款給公益項目,用自己的收入償還債務。
2、拖欠工程款
施工企業帶資承包、先行墊付的現象導致拖欠工程款尤其是拖欠政府工程款越來越嚴重,如基建企業拖欠工程款等隱性債務。
3.回購融資債務
回購債務規模大,增長快,形式隱蔽,情況復雜。
4.信托融資債務
這些融資渠道往往以較高的成本吸引投資者。其實政府項目的回收期很長,很難從收益率上獲得高回報。
5.集資形成債務地方財政擔保向社會公眾集資也會形成隱性負債。
6.沒有未結清預付款的賬戶。
在大量公共設施建設中,政府付款不斷拖延,直接導致大量企業發帖,很多項目竣工驗收後仍難以還清對政府的債務。地方政府債務拖累企業,進壹步加大了地方經濟陷入惡性循環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