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部分,工作目標。“十四五”期間,城市更新工程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解決城市病為重點,全面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提升,加強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歷史文化保護和開發利用,不斷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城市結構進壹步優化,城市內在活力得到充分激發,新技術在城市建設中得到廣泛應用,城市發展方式由粗放外延向內涵提升和效率提升轉變,城市綠色低碳發展得到推進,數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顯著提升,中心城區人口和功能密集問題逐步得到解決, 努力建設綠色城市、低碳城市、智慧城市、文明城市、美麗城市和活力城市,城市人居環境質量和活力不斷提升。
第二部分,重點任務。壹是著力建設綠色城市,營造生態宜居環境。加強城市老舊小區改造和綠色無線城市建設,加強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功能,加強公園城市建設,建立“裝配式+超低能耗+健康建築”的綠色建築體系。第二,著力建設低碳城市,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升級,發展城市低碳出行體系。三是著力建設智慧城市,構建數字化應用場景。加強城市信息平臺建設,加強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市管理和防災應急工程建設。四是著力塑造人文城市,促進歷史文化傳承。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加強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五是建設活力城市,激發城市內生動能。加快城市商業中心向活力中心轉變,盤活閑置存量資產,提升縣城設施和服務能力。
第三部分,要素保障。壹是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發揮政府投資作用,創新完善城市更新項目投融資機制,推動建立以政府投資為引導、企業投資為主體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探索城市更新商業模式。二是提高土地保障能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和低效用地,優化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規劃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在城市更新中優先安排公益性項目建設。三是落實減免稅政策。對納入城市更新項目庫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四是強化政策支持措施。建立項目生成體系,科學引導城市更新項目儲備生成。探索符合本市的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機制,精簡城市更新項目審批事項和環節,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暢通12345咨詢投訴渠道,提高項目審批效率。
第四部分,促進措施。壹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城建的副市長為副組長,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城市更新建設領導小組。二是落實工作責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全市城市更新項目規劃,負責項目入庫管理和重大項目協調。其他市級部門要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推進本地城市更新項目建設的主體責任,將城市更新項目建設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方案,制定項目計劃,建立部門合作機制,具體落實城市更新項目規劃建設,確保項目順利實施。三是準備更新計劃。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更新的長遠專項規劃。完善我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各類專項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結合城市發展戰略,實施城市更新項目建設和改造。建立靈活機動的“壹案壹策”制度更新區域,編制更新改造方案。四是加強協調調度。為推進項目規劃建設,建立項目調度機制,定期調度項目進度,督促項目按計劃實施,推進城市更新項目建設。第五,註重宣傳引導。各縣(市)區政府要更加關註社會,及時總結城市更新項目的經驗和做法,加強典型示範和引導,大力宣傳城市更新的目的和意義,推進“共創美好環境、幸福生活”活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城市更新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