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社會保險的政策依據:
養老保險:《關於統壹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9.7國發26號)
醫療保險:《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12國發44號)
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條例》(1999.1國務院159號令)
工傷保險:《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66}號)
生育保險:《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
壹. 我國社會保險的進展情況
1.養老保險
覆蓋範圍:城鎮各類企業和職工.各類從業人員,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不含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制度模式:現收現付(統籌基金)+部分積累(個人帳戶)
繳 費:20%(單位工資總額)+8%(本人工資)
進 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職工總數:13016萬人
其中:在職職工:9954萬人;離退休人員:3062萬人;負擔比:2.98:1
全國平均費率:26.4%
其中:用人單位:20.99%;個人5.41%
2000年1-9月份:
基金收入:1571億元.基金支出:1544億元.當期結余: 27億元
累計結余: 769.6億元.養老金替代率:86.2%.按時足額發放率:99.1%
2000年11月底:
社會化發放人數:2634萬人;社會化發放率:89.5%
2.失業保險
覆蓋範圍: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繳 費:2%(單位工資總額)+1%(本人工資)
待遇給付:職工失業後,可享受12-24個月的失業救濟。
進 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人數:10188萬人
其中:企業8442萬人.事業1658萬人
應征基金78.64億元,實收58.73億元,收繳率74.68%
登記失業人數575萬人,失業率3.1%
3.醫療保險
覆蓋範圍:企業.機關.事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制度模式:社會統籌+個人帳戶
繳 費:6%左右(單位工資總額)+2%(本人工資)
進 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人數:1902.6萬人
其中:統帳結合995.9萬人
大病統籌906.9萬人
進展:(2000年1-9月份)
統帳結合:基金應收45億元,實收37億元
繳費基數人均482元/月
大病統籌:基金應收28.3億元,實收21億元
繳費基數人均415元/月.支出17.4億元,結余3.6億元。
4.工傷保險
覆蓋範圍:城鎮各類企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制度模式:現收現付
繳 費:1%(企業工資總額)
差別費率:行業工傷事故及職業病風險程度的高低
費率
浮動費率:安全生產情況
進 展:(截止到2000年9月底)
參統企業職工4129萬人,比99年底增加169萬人;平均費率:0.8%
13萬人享受待遇,未參統企業仍實行<企業責任制>。
5.生育保險
覆蓋範圍:城鎮各類企業單位的全部職工。
制度模式:現收現付
繳 費:不超過工資總額1%(參保企業)
待遇給付:
孕產期醫療費用: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以及合並癥.並發癥費用
產假期間的生活津貼:按上年度平均工資100%發放。
進 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職工2955萬人,有20萬人享受保險待遇。
全國平均費率:0.66%
二.當前我國社會保險面臨的問題
1. 保障水平低,與經濟發展水平和企業.職工承受能力有差距
a.企業社會保險成本分析:
企業社會保險支出構成
6% 20% 2% 1.5% 4% 4%
醫療 養老 失業 工傷生育 醫療補充 養老補充
總計37.5%。結論:企業成本加大,負擔加重
b.個人繳費分析:
個 人 繳 費
1% 8% 2%
失業 養老 醫療
總計11%。結論:個人負擔比例高
c.保障水平
月平均養老金538元/人;月平均繳費工資623元/人
養老金替代率:86.4%,世界最高
其中: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等八個省超過100%
由此形成提前退休比率達30%-33%。
2. 政策不完善,制度尚待規範
a.養老保險:
●現收現付與部分積累結合
社會統籌基金+個人帳戶基金
全部用於發放養老金年缺口300億元
●企業負擔重
設計缺陷:個人帳戶=個人繳費部分8%+企業繳費部分(3%)
現實情況:個人帳戶=個人繳費部分(5%)+企業繳費部分(6%)
●提前退休
――病退
――特殊工種1836種,各行業自行規定沒有規範
――已破產――紡織壓錠
●余命計算
方案設計余命以10年計算;退休年齡:女50歲(幹部55歲),男(60歲)
但以大連測算為例:男女混合平均余命為17.55年,平均退休年齡62.5歲,壽命73歲
b.醫療保險:
統籌起付標準(起付線):社平工資的10%左右(金額或比例),相當於壹個月工資
最高支付限額(封頂線):社平工資的4倍左右(保險有限責任)(2.5~5.5萬元)
●結論:大病風險無法抵禦
●待遇水平:與原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相比,水平下降較大
3. 勞動力市場建設滯後,用工不規範
勞動力市場建設:規範勞動關系,規範用工制度←→社會保險關系用工
合同工
用工
季節工
非合同工 農民工
外來工
用工不規範:無勞動合同,不繳費
4. 基金支撐能力薄弱
● 無積累:計劃經濟-→市場經濟
保險制度建立,無積累,以代際為主支付養老金
● 欠費嚴重:養老保險欠費:398億元,涉及1/5企業
失業保險欠費:67億元;醫療保險欠費:20億元
● 替代率高:養老保險年缺口300多億元,養老基金收不抵支的超過20個省
醫療保險費用增長過快,支付困難
● 風險預測和抵禦能力差
5. 保險層次單壹,多層次社會保險有待完善
養老保險:僅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僅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企業補充保險制度沒有建立,不能滿足需要
6. 社會保險法尚未出臺,缺乏法律依據支持
依法參保:目前,社會保險的強制特性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缺乏法律依據。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及補繳欠費:對企業經營情況.財務狀況難以及時.準確了解,很大程度上依靠企業的財務報表和企業的自覺性,缺乏強制手段。
基本管理:基金運營.基金流失
7. 社會保險管理體制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後
管理體制:費率差別較大(最高為36%);統籌層次參差不齊;基金運營渠道單壹,調撥.劃轉不順暢;不同統籌地區待遇標準差別較大;
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僅統籌地區內可以轉移,統籌地區之間無法轉移(繳費年限計算.視同繳費.個人帳戶為空帳)
管理手段:業務量大,並且要求準確性.及時性;管理手段的落後直接造成工作效率低,工作質量差;信息化管理還有待完善。
8. 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制度推行難度大
地方政府:對社會保險的意義和重要性沒有充分的認識和重視;對社會保險與國家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國企改革的密切聯系認識不足。
企業:對社會保險的強制特性及其分配機制不理解
個人:不清楚社會保險與自己的權利義務關系
三. 采取的對策
1. 國務院已確定在遼寧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
● 調整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內容: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8%,全部計入個人帳戶,企業繳費部分不再劃入個人帳戶,實帳運行――增加積累,減輕企業負擔,計發與個人繳費掛鉤。
――由現行的“三條保障線” 向“兩條保障線” 並軌
――各地也要選擇壹個縣(市)進行試點
● 目的:改變模式上的缺陷
2. 加快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總目標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範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資金來源多元化:確保主渠道:擴大覆蓋面,提高收繳率。
政府分配:各級財政調整支出結構
探索基金運營渠道:國有資產變現.發行彩票等等
保障制度規範化:規範和加強制度建設,適應逐步發展的社會保險需要
管理服務社會化:養老保險: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
3. 增強基金支撐能力,探索基金運營渠道
壹方面,進壹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提高收繳率,統籌層次
(1)在城鎮強制推行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險;(擴面對象:全覆蓋)
(2)規範和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統籌,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增強調節功能。
另壹方面,開拓資金渠道,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
(1) 建立社會保障國家預算,調整財政預算支出結構(占財政預算的15-20%)
(2) 將征收利息稅.遺產稅的收入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3) 通過回購.配售等形式變現部分國有資產(國有股減持.債轉股)
(4) 探索社保基金投資運營的保值增值渠道,成立社會保險基金理事會,對個人帳戶基金管理運營
4. 規範用工.分配制度,促進以市場為導向的就業機制
用工:從機制上解決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建立的問題。
即:建立勞動關系→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享受待遇
分配制度: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制度。
就業:
● 圍繞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調整,廣開就業門路(如社區就業)
● 加強職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提高就業能力
● 全面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
5. 醫療保險制度.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三項改革要同步推進
打破壟斷,建立醫療費用的分擔機制,醫療機構的競爭機制和藥品流通的市場運行機制。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
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
●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分擔機制
● 醫療機構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競爭機制
● 藥品流通領域去掉“虛高“價,醫療機構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
6. 加大立法.執法力度
立法:修改完善《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勞動合同法》。政府部門,包括審計.工會財政.經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同研究.探討.制定.完善相關法規。
執法:審計署2000年對14個省69戶企業進行稽核.審計。
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
7. 進壹步完善管理體制
全國信息系統建設,核心平臺推廣,地方計算機管理。
風險預測 業務流程
↘ ↙
計算機管理
↗ ↑ ↖
決策依據 定期評價 統計匯總
8. 推動多層次保險,提高保障水平
養老保險:第壹支柱:基本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強制推行,政府行為
第二支柱:補充養老保險 由企業效益決定,目前的統籌外補貼,企業行為
第三支柱:個人儲蓄性保險、高收入者,個人行為
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
目標:第壹支柱做到全覆蓋
第二支柱,即統籌外養老金向補充養老保險過渡,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保險
9 . 加強宣傳,增加透明度,提高全社會的認識
針對性:政府.企業.個人
社會保險意義的宣傳.政策的宣傳及信息反饋。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醫療費用支付 查詢服務
失業人員救濟金領取 投訴
最低生活保障線 舉報
統籌地區按月公布養老金發放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