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通常是國家指導下制定的規範育齡夫婦生育行為的準則,其中生育行為包括了生育數量和質量。目前,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優化人口結構,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我國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壹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即“三孩政策”)。2022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表國務院,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減輕家庭養育負擔。
壹、生育保險及生育津貼的概念生育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內容之壹,是對職工權益保護的壹項重要制度。生育保險制度的全面推行,是健全我國社會保險制度不可或缺的關鍵壹環,使得每名社會成員都能分享到社會發展的成果。需要註意的是生育保險費的繳納由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個人不繳納。生育津貼是指女職工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是對女職工收入損失的現金補償,目的在於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計發。
1、生育保險的定義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為保障女職工在懷孕、分娩等生育期間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其必要物質幫助,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
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男職工,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費的繳納由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各地有所差異,具體可咨詢當地社保局,或電話撥打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12333咨詢。
2、生育津貼的定義
生育津貼是指女職工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均適用本規定。
如果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如果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生育醫療費的定義
指女職工因懷孕、生育或流產,以及職工因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等醫療費用,以及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具體因各地差異,建議以咨詢當地社保局為準)
4、兩者的關系
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都是生育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提供給懷孕、分娩期間短暫中斷勞動的女性勞動者的福利。
兩者主要區別是,生育津貼是給女職工在提供的“工資”,以保障她們的基本生活。生育醫療費用則是用於報銷女性生育過程中產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產前費用、分娩手術費用、必要的藥物費用、節育手術費用等。另外,壹般情況下,生育醫療費用可以在辦理出院時直接在醫院結算窗口進行報銷,但生育津貼需要去相關部門申請。(具體因各地差異,建議以咨詢當地社保局為準)
生育保險的報銷範圍主要為: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壹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壹次性生育補貼;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範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壹胎時,可享受50%的壹次性生育補貼)、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和計劃生育手術費。
壹、報銷需滿足條件1、符合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政策或再生育條件,屬於計劃內生育;
2、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納生育保險12個月或連續繳滿9個月;
3、在按規定設置的產科、婦科的醫療機構生(流)產(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
全國各地的生育保險報銷標準和報銷範圍有所差異,具體請以當地社保局的最新咨詢結果為準。
以上海為例,生育報銷報銷需要滿足的申請條件為: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