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產假的天數:
1.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4.懷孕不滿4個月的,享受15天產假。
二、產假流程怎麽走:
1.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壹個寶寶);
2.產前檢查: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應當在醫療保健機構同意的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12周內的初次檢查),該時間計入工作時間。(有些企業把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做產前檢查的時間算作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
3.產前休息:如果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休息壹小時;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