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業保險從1986開始探索,1991試點。截至2003年底,全國有1.87個縣(市、區)不同程度地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5428萬人,積累養老金259億元,1.98萬農民領取養老金。到2020年底,累計保險基金預計超過400億元(含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公積金),約220萬人領取養老金。
農業保險參保人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到村委會或鄉鎮農保所辦理參保手續,並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表》。村委會通過鄉鎮勞動保障所及時將相關材料報送縣社保或農保經辦機構。縣級社保或農保經辦機構核實參保人員相關信息後,由銀行為新參保人員發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銀行存折,再由鄉鎮勞動保障所發放給參保人員。
參保人憑銀行存折直接將款項存入指定銀行,或由社保經辦機構、鄉鎮辦事處會同指定銀行向村委會收取。
(1)個人繳費。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目前繳費標準定為每年100元,分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繳費檔次。參保人自己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根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員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福利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員提供資金支持。
(3)政府補貼。政府全額支付符合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其中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貼,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貼。
當地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