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沒有資格領取養老金。我們國家規定養老金資格認證必須每年做。之所以要做這個認證,是因為如果不確認退休人員的身份,可能會出現養老金被盜用或冒領的情況。比如退休人員死亡,但其家屬仍按月領取養老金,沒有辦理相關手續,這是違法的。壹旦被發現,他們將面臨嚴重的懲罰,所以國家規定他們必須做養老資格認證,確認退休人員的資格,減少養老基金的冒用和盜竊。
除了以上兩種情況,還有壹種就是沒有及時改變領取養老金的方式。目前我國的社保卡已經到了第三代,很多地方已經開始統壹使用它來發放和領取養老金。但仍有部分老年人未激活社保卡。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就有養老金發放不到位的可能。所以,尚未辦理社保卡激活的退休人員,壹定要及時辦理。
第四種可能是社保機構臨時調整養老金發放時間。壹般來說,這種社保機構的臨時調整,會提前通知。比如今年養老金全國統籌,數據全部上傳。所以很多地方的社保經辦機構都會提前下發通知,告訴相關人員什麽時候停止辦理手續,什麽時候恢復辦理。可以多關註當地的相關機構,多了解壹些相關信息,做到心中有數。
最後壹種情況是特殊原因停發養老金。退休人員做違法的事情,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不僅如此,還沒有辦法享受養老金上漲的好處。甚至刑滿釋放後尚未發放的那部分養老金也不會補發和返還。除了違法,還有壹些退休人員失蹤。退休人員失蹤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停發養老金。但是,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但是把退休人員找回來了,那麽追回來之後,這期間漏發的養老金是可以補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