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部位和公***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部位是指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用設施設備等。維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請過程較為復雜。
已經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二手房,如何處理?
舉例說明:2005年,王女士通過某房屋中介看好壹套2000年的二手商品房,總價35萬。該套房屋整體房屋狀況良好且地處繁華位置、交通便利,王女士看後十分滿意。在與該業主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中發現壹條關於房屋公***維修基金由誰來繳納的條款,其中王女士所購的這套二手房原業主所繳納的房屋公***維修基金為6000元。
那麽,對於這筆費用王女士應不應該支付給業主呢?“我愛我家”專家認為,當買賣雙方簽署協議時遇到房屋維修基金是否應由買家支付時,通常的解決辦法是經由買賣雙方協商最終達成***識。壹般會有四種處理方法:
(1)房屋業主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就王女士這個案例來說,如果房屋業主將這筆6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無償順延給王女士,那麽王女士所購的這套房屋便不用繳納此項費用。
(2)買賣雙方經過協商客戶與業主***同承擔這筆費用,即客戶支付原業主所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50%。根據王女士的這個案例,如果買賣雙方平攤,則王女士應支付業主3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
(3)買賣雙方經過協商按壹定比例支付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比例公式為(房屋產權年限-原業主所購房屋與出售房屋的時間差)/房屋產權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則王女士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即558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註:壹般房屋產權年限為70年。)
(4)房屋業主不同意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也不想按比例與客戶分擔這筆費用,那麽購房者如購買該套房屋則需承擔原業主當初購房時所交納的這筆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根據王女士的這個案例,如果業主不同意將這筆費用順延給王女士,那麽,王女士則需將6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費用全部支付給業主。
部分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公房,該如何處理?
(1)已購公房的房屋性質較為特殊,它是機關、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以成本價出售給職工的福利性房屋,由於是職工按成本價所購買的房屋,因此對於房屋維修基金也就未曾繳納過。那麽,如果購房者購買這樣的房屋根據國家規定,購房者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方能合法生效。(2)另外壹部分在98年以前建成並於當年交過契稅的商品房,如果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其再次交易時購房者也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
房屋維修基金由誰管理?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臺的《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同所有。壹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