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兒住院基金保險是壹項互助共濟的社會公益事業。主要是給因病住院的孩子提供壹些醫療費用。建立少兒基金保險機構,可以減輕患病兒童的家庭負擔,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維護社會穩定。
壹、特點:
1,非營利性社會公益事業;
2.費用低,保障程度高;
3.便捷的結算程序;
4.已經生病的孩子也可以參加;
5、大病專科門診也可按規定由基金支付。
第二,保障對象
1,所有在中小學(含中專、技校、職校、特校)註冊的學生;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含有效期壹年以上居住證)的學齡前兒童(0-5歲);
3.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並持有殘疾人證的18周歲以下兒童;
4.符合條件的“外來媳婦”學齡前子女;
5、經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以進城務工農民子女為主體的學校學生。
三、收費標準
參與者按學年收費(當年9月1至次年8月31);
1,0-5歲60元/學年;
2、6-18周歲50元/學年;
3.未入學/學年殘疾兒童60元;
第四,享受待遇
參合人壹旦患病或受傷住院,應出示少兒住院基金醫療證明和住院結算證明:
1,入院時可免50%住院預付金。
2、每次住院發生的超過起付標準部分的醫療費用(標準參照醫療保險政策),由少兒住院統籌基金支付50%。
起付標準為:50元,壹級醫療機構;100元,二級醫療機構;300元,三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以下(含起付標準)的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3、對於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患兒出院後的專科門診治療費用,以及腎移植前的透析費用和術後的抗排異藥物費用,暫不設起付標準,患兒住院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50%,憑《大病專科門診病歷本》辦理支付手續。專科門診應在原住院醫院治療,限壹家醫院。
4.每人每學年最高累計繳費654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