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項目是指由財政撥款、土地資金、城市基礎設施增容費、教育費附加、排汙費、住房資金、市屬國有企業上繳利潤等投入的建設項目。政府投資主要集中在基礎性和公益性項目上。
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是為了保證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圍繞工程造價的壹切經營活動和組織活動,都是在項目建設從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調試、竣工調試、竣工決算的全過程中進行的。我國目前建設工程造價是分階段計價和控制的,即立項階段編制投資估算,初步設計階段編制預算,施工圖階段編制工程預算,竣工驗收階段編制決算。建設項目的多重定價是因為建設項目是壹個長期的、大規模的生產和消費過程。多重定價的環節是相互聯系的,前者制約後者,後者補充前者。按規定經批準的投資估算,概算作為建設項目的最高投資額,實施階段不得突破。
目前,政府投資項目中經常出現“三超”現象。也就是說,在同壹個項目上,有預算超支,有預算超支,有決算超支。如何加強工程造價管理,避免“三超”工程壹直是業界關註的話題。
只有合理確定成本,才能有效控制成本。目前,項目投資計劃是在概算的基礎上確定的。我國歷來十分重視概算,認為概算是投資的最高限額,是投資合同的基本依據。但是,由於概算反映了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實際上可以不受概算這個大籠子的限制。概算可大可小,審批後可以調整。此外,概算往往未能合理考慮價格上漲。實際上很難控制投資和簽訂合同。概算誤差過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觀上,價格漲幅過大,項目審批與設計、設計與施工的時間間隔過長,進壹步加劇了材料設備價格變化對概算準確性的影響。概算還低估了前期拆遷、地下隱蔽等因素,各種攤派、征地費加大投入。除了客觀因素,主觀因素也會造成工程概算誤差過大,比如:工程設計、施工招投標中不健康的市場風氣。建設單位為審批目的,在設計概算超過規定投資時,私自要求設計單位降低概算而不修改設計,或在審批時降低標準或縮小規模以控制投資。項目審批後,自行提高標準。另外,設計單位編制的概算約束力不夠,人們已經習慣了概算誤差大。有關部門未能及時采取相應措施解決這壹問題,現有的概算方法也有待改進。根據有關專家的數據計算分析,技術設計階段對建設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為35%-75%,施工圖設計階段為5%-10%。由此可見,初步設計階段的設計概算是編制施工圖和控制施工圖預算的基礎,是考核設計經濟合理性的依據,是限制“三超”的關鍵。在逐步解決概算誤差客觀因素的同時,從道德上解決概算誤差過大的主觀因素,規範設計市場,完善責任制,加強設計階段的造價監管。
市規劃部門根據項目預算確定計劃投資,但對計劃投資的忽視成為項目建設過程中造價控制的極限,後期施工圖預算和決算必須嚴格控制在計劃投資內。
在施工階段,施工圖預算的質量不僅影響設計方案,還直接影響企業的收支,進而影響建設項目的投資效果。編制施工圖預算時,必須嚴格招待國家關於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方針政策、各地區的折扣標準和初步設計批準的設計方案。掌握材料設備的預算價格和實際供應量,使施工圖預算更加準確合理,有效控制“三超”。實施招投標制度和加強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價的有效方法。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招標投標法》和《合同法》的實施,加強施工圖預算審查、招標工作審查和招標後合同審查都是有效控制“三超”的關鍵步驟。
基本建設的最後階段是竣工驗收和交付生產。竣工結算也是施工階段技術經驗的總結,是衡量工程建設項目成本和企業管理的直接依據,是竣工結算的壹部分。壹些項目竣工後或驗收交付生產後未及時組織驗收,未按施工合同完成結算,拖欠工程款,導致項目長期不能發揮應有的經濟效益,給基本建設投資確定和“三超”控制帶來壹定困難。為了防止工程決算超出工程預算,重點是控制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
深圳目前對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是全程監控,分階段把關,即估算、概算乃至確定投資計劃,由規劃部門負責把關。項目法人責任制逐步規範,表明深圳市政府控制政府投資項目造價的決心。目前應盡快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造價的控制主要靠建設單位,建設單位貫穿於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只有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才能真正控制成本,當然有效的監管也必須跟上。同時,要進壹步規範市場和政府行為職能,理順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使各部門真正相互配合。此外,只有擁有壹支高素質的基建人才隊伍,政府投資項目的造價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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