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詢暫停原因:首先需要查詢醫療保險暫停原因,如欠費、停薪留職、勞動關系中斷等。,並根據不同的原因采取相應的解決方案;
2.欠費補繳:如果是欠費導致的停保,需要先補繳欠費,然後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相關材料,申請恢復參保資格;
3.解決其他問題: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解決,比如復工、補辦手續等;
4.提交申請:解決暫停原因後,需要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申請,申請恢復醫保資格。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明、繳費憑證、勞動關系證明等。具體要求請咨詢當地社保機構。
取消醫保、暫停參保的材料:
1.個人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
2.醫保卡:需提供醫保卡或掛失證明原件;
3.繳費證明:包括個人和單位繳費證明;
4.取消休學申請表:需要填寫相關信息並簽字。申請表可以到當地社保部門或醫保中心領取,也可以下載打印。
綜上所述,具體材料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不同而略有差異。可以咨詢當地社保部門或醫保中心,了解取消醫保暫停前的具體要求和流程。取消醫保和暫停參保壹般需要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否則可能會影響醫保待遇的享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