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份額登記指的是有登記資格的相應機構或是基金管理人可以代為辦理投資者的基金份額登記業務,通常等級的業務指的是對基金份額這個對象進行過戶登記,已經存放管理或是結算份額等相關業務,投資者日後所有的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都會由登記機關進行辦理,基金份額的意思就是指某只基金的投資者對該基金所認購登記的部分,能夠對該基金行使分配其收益權利的憑證,基金想要上市交易,必須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提交給交易所進行審核批準,證券交易審核通過提交的相關材料後需要再次經過國務院的證券監督機構的審核批準才可以進行上市。
2.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可以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交易,需要上市交易,授權國務院另作規定,,封閉式基金的上市交易,是指經基金管理人申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基金份額在證券交易所掛牌,采用公開集中競價方式進行買賣。
3.基金管理人應當按時支付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贖回款項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時支付贖回款項,是基金管理人的法定義務。延期支付基金份額贖回款項的特殊情形根據本條規定,延期支付基金份額贖回款項的特殊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戰爭等。並不是說只要出現了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就可以不履行按時支付基金份額贖回款項的義務,而只有基金管理人客觀上不能支付基金份額贖回款項是因不可抗力所導致時,才能延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