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會保險是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將其收入的壹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條件下,被保險人可以從基金中獲得固定收益或損失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其目標是保證物質和勞動的再生產和社會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統籌調劑,在勞動者遇到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為勞動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勞動者只要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按規定繳納了各項社會保險費,就可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內容。民營醫院將納入醫保範圍。近日,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副所長李景虎表示,民營醫療機構壹視同仁,按照壹定條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