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院壹般在年中結算報銷壹次病人,然後繼續同病住院,這樣明年第二次報銷就不會扣除起付線。這是因為醫保卡報銷的藥品、診療項目或壹次性材料在下壹年度可能發生變化,下壹年度的保單可最大限度用於報銷;
2.如果出院前沒有報銷,要看醫保管理中心的相關政策,上壹年的病例在下壹年報銷。壹般報銷方式是按照往年的政策進行補償。往年個人補償達到封頂線的,不予報銷。
住院醫療費用可在醫保卡內報銷,醫保卡報銷時限為三個月。壹般年底各地管理中心都會出臺相應的解決方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第三十壹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