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壹般由企業工會委員會主持。

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壹般由企業工會委員會主持。

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壹般由企業工會委員會主持。參加的內容如下: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等等。

第壹,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的關系

1,工會法規定,國有企業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和監督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國有企業工會與職工代表大會的關系是,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而不是它的常設機構。

2.工作機構和常設機構之間有壹個原則上的區別。常設機構在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其職權。工作機構沒有這樣的權力。其任務是: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大會閉會期間的籌備工作、會議工作和日常組織工作,辦理職工代表大會或主席團交辦的事項。

3.工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其工作內容包括: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做好職工代表大會的宣傳教育工作;就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中心議題和議程提出建議,準備會議文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議準備工作;

4、組織選舉職工代表,審查代表資格;組織職工代表活動,檢查會員大會決議和提案的執行情況;組織和支持特別工作委員會的活動;培訓職工代表等等。由於企業的職工民主管理壹直與工會緊密聯系在壹起,工會在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經驗,有能力擔任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

5.此外,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在民主管理中的任務和作用有許多壹致的方面。因此,工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承擔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是合適的。企業工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應當檢查和監督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動員職工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二、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1,建議考慮權。也可以稱為“傾聽和提出建議的權利”。即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依法用人、規章制度等重大問題或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審議和提出建議的權利。審議和通過的權利。也可以叫“議和通過權”。即通過集體合同、起草專項集體合同等方式。

2.深思熟慮後決定。主要是對職工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職工住房的分配方案以及其他與職工福利有關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評價和監督權。企業領導人員的民主評議和獎懲建議;依法審查和監督企業的經營管理和用工情況。

3、選舉、罷免和推薦。即相關職工代表根據授權推薦或選舉企業管理人員。職工代表大會組織制度

4.職工代表大會的基本組織形式:職工代表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是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組織形式。企業可以根據職工人數決定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人數超過100人的企業應當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5、職工人數小於100的企業,應建立職工大會制度。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職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還有班組民主管理、民主座談會、廠長值班、總經理聯絡員、接待日、信箱、職工討論制等。

6.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構成和任期:企業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時,職工代表人數按不低於職工總數的5%確定,至少為30人。職工代表人數超過100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數可以由企業和工會協商確定。

7、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構成和比例。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由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企業領導和其他職工組成。其中,壹線職工代表不得低於職工代表總數的50%,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領導壹般不得超過職工代表總數的20%。

8.有女職工和勞務派遣職工的企業,職工代表中應當有適當比例的女職工和勞務派遣職工代表。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屆滿。職工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三至五年。具體任期由職工代表大會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9.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主要任務是在職工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組織和主持會議。主席團成員由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各小組(組)協商提出候選人名單,由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表決通過。其中工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不低於50%。

10,職工代表大會(或專門委員會)專門小組。職工代表大會可根據需要設立提案組、職工保險福利組、財務審查組、規章制度監督組、平等協商組、民主評議組等若幹專門委員會(小組),負責處理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事項。專門委員會(小組)成員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11.職工代表團(組)和專門小組(或專門委員會)負責人聯席會議。職工代表按基層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組),選舉小組(組)組長。

12,可以成立職工代表大會組(組)長、專門委員會(組)長聯席會議。根據職工代表大會的授權,負責處理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並提交下次職工代表大會確認。聯席會議由企業工會召集,聯席會議可根據會議內容邀請企業領導或其他有關人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