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金華醫療保險報銷政策

金華醫療保險報銷政策

金華醫療保險報銷政策如下:

金華醫保可以報銷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醫療費用。住院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和報銷金額詳見正文。

住院醫療報銷待遇

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費用可以報銷,基金支付時設定起付標準、最高報銷限額和支付比例。

起付標準:

本市參保人員每次住院的起付標準為:

1,基層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同)500元。

2、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在800元。

3.三級醫院1000元。

4.三級甲等醫院1200元。

中醫、兒科、康復、精神科、婦幼醫院起付線按相應級別降了壹檔,最低800元。

市外醫院1.500元,異地安置(含異地居住、外派)人員1.200元。

最高報銷限額

參保住院(含特殊疾病)每個醫療保險年度基金最高報銷限額按本市全部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確定。最高報銷限額由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定期調整並公布。

壹、二級參保人員住院最高報銷限額為30萬元:

三級被保險人20萬元。

償付比率

參保人在每個醫療保險年度內住院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最高報銷限額以內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按下列規定予以報銷:

1,基本醫療保險第壹、二類參保人員:

在本市基層衛生院、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在職參保人員報銷比例分別為95%、88%、85%,醫保退休人員報銷比例分別為95%、92%、90%。2.在本市壹級衛生院、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和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分別報銷90%和90%。

按照附加支付標準,參保人在本市壹級衛生院、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分別報銷85%、75%、65%。

3.參保人辦理異地居住登記手續或經批準轉往市外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先自付10%,參保人未經批準轉往市外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先自付20%,再按市外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報銷。

參保人員辦理安置或外派登記手續的,按市外醫療機構就醫報銷比例報銷。市外醫療機構就醫報銷比例:醫保退休人員90%,壹、二級在職參保人員85%,三級參保人員75%,按附加繳費標準繳費的參保人員65%。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家庭病床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層衛生院報銷政策實行壹次住院報銷結算。家庭病床管理辦法由市衛生健康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門診醫療

門診醫療分為規定門診治療和普通門診治療,規定門診治療包括特殊門診治療和慢性門診治療。

疾病的門診處方治療

壹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疾病門診起付標準為500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用可報銷,按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政策支付。

在本市門診治療的慢性病,第壹檔或第二檔參保人員由統籌基金按80%的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5000元,第三檔參保人員按60%的比例報銷,最高報銷限額為2000元。

普通門診治療

市內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報銷50%,市內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報銷20%。第壹檔或第二檔投保最高報銷限額為3000元,第三檔投保最高報銷限額為1500元。

簽約或選擇壹級醫療機構就醫,普通門診報銷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如果承包或選擇山區壹級衛生院就醫,普通門診報銷比例增加15個百分點,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增加10個百分點。

簽約壹級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降低200元。

綜上,對於不符合分級診療管理辦法要求的,住院報銷比例下降10個百分點,慢性病和普通門診報銷設立起付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