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您的描述,您可以辦理“場外市場基金轉托管”(以下簡稱“基金轉托管”)業務:此業務是指投資人在開放式基金場外市場不同銷售機構間或我行系統不同地區間的本人基金交易賬戶之間進行的基金份額轉移。基金轉托管包括壹次轉托管、二次轉托管、基金漫遊、基金轉指定四種方式。
代銷機構間基金轉托管模式由註冊登記人的轉托管業務規則確定,代銷機構間基金轉托管只能采用壹次轉托管或二次轉托管其中壹種模式。
壹次轉托管是指投資人在不同代銷機構間,通過轉出地壹次業務申請實現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的轉移。
投資人辦理壹次轉托管申請時,原則上應遵循“先開戶、後轉入”的原則,即投資人先到轉入方代銷機構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再到我行辦理壹次轉托管申請。目前,我行只開通對LOF基金的壹次轉托管業務。
二次轉托管是指投資人在不同代銷機構間或我行系統不同地區之間,通過轉出、轉入二次業務申請實現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的轉移。二次轉托管業務需要投資人到轉出機構和轉入機構分別提出轉出、轉入申請。
投資人辦理二次基金轉托管申請時,原則上應遵循“先轉出,後轉入”的原則。即投資人辦理轉托管業務時,應依次到轉出行、轉入行提出轉出、轉入申請。轉出申請確認後,再辦理基金轉入申請。部分註冊登記人規定轉出、轉入申請提出時間間隔不得超過壹定期限(具體依據《基金招募說明書》),否則轉出申請視為無效。
轉托管轉出業務當日不能辦理轉托管轉入業務。
投資人申請基金轉托管業務時(壹次轉托管、二次轉托管),轉出份額可以為投資人持有該支基金的全部份額,也可以是持有該支基金的部分份額。各只基金的轉托管費用均為20元/次,轉出時收取。
具體辦理此業務的手續,以及網點信息,請您咨詢當地的95588工行客戶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