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公積金提取條件: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裝修、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退休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等。,下面是詳細介紹!
丹東公積金提取條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款余額:
(壹)購買、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屋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戶口遷出丹東或出國並在港、澳、臺定居的。
(5)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六)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五)項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款余額的,應當同時銷戶。
丹東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1。退休後提取公積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出境定居後提取公積金需提供的條件。
4.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代為提取公積金。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積金需提供的要素。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本市或者戶口不在本市提取的。
丹東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是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情況下,全額購買商品房提取公積金。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配偶同時提取公積金的,提交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原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3、加蓋財務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壹式兩份。
4.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第壹頁、第2、3、4、5、6頁及最後壹頁1份,全款購房發票及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契稅免稅證明1份。
全款購買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商品房,提取公積金。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配偶同時提取公積金的,提交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原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3、加蓋財務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壹式兩份。
4.房產證、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免征契稅的免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
全款購買二手房,提取公積金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配偶同時提取公積金的,提交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原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3、加蓋財務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壹式兩份。
4.房產證、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全款購買房改房並提取公積金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配偶同時提取公積金的,提交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原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3、加蓋財務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壹式兩份。
4.房產證、房款收據(含單位維修基金收據)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全款購買房改房並提取公積金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配偶同時提取公積金的,提交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原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3、加蓋財務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壹式兩份。
4.房產證、房款收據(含單位維修基金收據)原件及復印件1份。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
1.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配偶同時提取公積金的,提交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原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份。
3、加蓋財務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壹式兩份。
4.65,438+0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質監機構辦理的《質監證》、房產證、竣工驗收證明、購買建材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丹東非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退休和提取公積金提供要素。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加蓋財務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壹式兩份。
3.職工退休證或職工退休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公積金需提供的要素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加蓋單位財務印章的《丹東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壹式兩份,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職工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證明或殘疾證(1-4級)和殘疾證(1-2級)原件和1復印件。
出境定居後提取公積金需提供的要素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加蓋財務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壹式兩份。
3.員工出境居留證件(綠卡、移民證或居留國永久居留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雇員代表死者或被宣布死亡的人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提供的要素。
1.身份證原件兩份,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兩份。
2.替代者為已故員工配偶、子女或父母的,提供與已故員工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他人代為領取的,出具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加蓋財務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壹式兩份,《變更住房公積金支取身份證申請表》壹式兩份。
4.員工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積金需提供的要素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加蓋單位財務印章的《丹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壹式兩份。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交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丹東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本市或異地公積金需提供的要求。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加蓋單位財務印章的《丹東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壹式兩份,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1職工戶籍不在本市或已遷出本市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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