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作為所有者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並進行收益分配所產生的收支預算。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壹)統籌規劃,適度集中。統籌考慮企業自我積累、自我發展、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需要,適當集中國有資本收益,合理確定預算收支規模。
(2)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系。既保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完整性和相對獨立性,又與政府公共預算(壹般預算)相銜接。符合我市國有資本管理實際,並符合我市原有政策規定。
(三)對收入和支出進行計量。堅持收支平衡,預算收入根據市級當年預計取得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和上年結余,留有余地;預算支出應當根據預算收入規模編制,做到收支適度,量力而行,不列赤字。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政府出資企業(含監管企業、參股企業)和其他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級政府出資企業(含市屬地方金融企業)。以上企業統稱為市屬企業。
其他未脫鉤、未脫鉤、未移交的市屬國家出資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條件成熟時應逐步納入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第四條市級國有資本收益是指SASAC等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事業單位(統稱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單位,以下簡稱市級預算單位)和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壹級企業,下同)上繳的國有資本收益。具體征收範圍和比例如下:
(1)利潤收入。國有獨資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國家稅後利潤。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年度合並財務報表反映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應當在扣除以前年度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按比例計提。具體收取比例,由市級預算單位根據所監管企業的實際情況,分別提出方案,經市財政局審核後,報市政府批準。
(2)股息和紅利收入。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按照董事會或股東大會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向市屬國有股東支付100%的國有股利和應付股利。
(三)產權轉讓收入。國有獨資企業產權轉讓凈收入和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轉讓凈收入按100%繳納。
(4)清算收入。國有獨資企業清算收入和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股份)享有的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費用後,按100%繳納。
(五)根據市政府決定的其他國有資本經營收入。
第五條根據國有資本運營需要、國有經濟產業發展規劃、布局和結構調整以及國有企業發展要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主要包括:
(1)資本支出。包括向新設立的市屬企業註入國有資本、向現有市屬企業增資、向公司制企業認購股權(股份)。
(2)企業改革支出。彌補市政企業改革成本,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三)支持國有企業發展支出。對國有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科研項目給予補貼或貼息。
(四)國有資產監管費用。根據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用於監事會工作經費等國有資產日常監管支出。
(5)其他支出。市政府統籌安排的其他支出,包括必要時用於社會保障的支出。
第六條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由市財政局組織市級預算單位編制,經市政府審查批準後,報市人大常委會批準。
第七條市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由市財政局根據市屬企業年度利潤和國有經濟布局及結構調整計劃測算。
第八條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按以下程序編制:
(壹)布局發布。每年9月底前,市財政局向市級預算單位下達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的通知;市級預算單位向市屬企業下達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的通知。
(2)申報計劃。每年10結束前,市屬企業應向市屬預算單位編報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包括編報和市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等)).
(3)審查和報告。每年11結束前,市級預算單位應當根據所監管企業編制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編制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包括編制報告和市級預算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等)。)並報市財政局審核。每年65438+2月底前,市財政局根據市級預算單位提交的預算建議草案,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經市政府審定後,報市人大常委會批準。
地方各級壹般公共預算支出包括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下級收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結轉資金和其他結轉資金。地方各級壹般公共預算支出包括本級壹般公共預算支出、上級支出、稅收返還和對下級轉移支付、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壹條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預算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級預算草案的編制規則。
第三十二條部門和單位在編制預算草案時,應當根據資產配置標準,結合資產存量編制相關支出預算。
第三十三條中央壹般公共預算收入包括本級壹般公共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資金、地方收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資金和其他調入資金。中央壹般公共預算支出包括本級壹般公共預算支出、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央政府債務余額的限額在本級預算中單列。
第三十四條地方壹般公共預算收入編制內容包括本級壹般公共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資金、上級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下級收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資金和其他調入資金。地方各級壹般公共預算支出包括本級壹般公共預算支出、上級支出、稅收返還和對下級轉移支付、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第三十五條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編制內容包括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結余、地方收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包括本級政府性基金各類項目支出、對地方政府轉移支付和轉移支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