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平原則。
公平性是建立和實施人事績效考核制度的前提。如果不公平,就無法發揮績效考核應有的作用。
2.嚴格的原則。
績效考核不嚴格,就會流於形式。糟糕的績效考核不僅不能充分反映員工的真實情況,還會產生負面後果。績效考核的嚴格性包括: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要有認真的考核態度;應該有嚴格的考核制度和科學嚴密的程序方法。
3、單頭評價原則。
對各級員工的評估必須由被評估者的“直接上級”進行。直接主管最了解被考核人的實際工作表現(成績、能力、適應能力),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實情況。間接上級(即上級的上級)對直接上級作出的評價意見不得擅自修改。
4.結果公開原則。
績效考核的結論要向我公開,這是保證績效考核民主的重要手段。這樣做,壹方面讓考生知道自己的優缺點,讓考核成績好的人再接再厲,繼續晉級;也能讓考核成績差的人服氣,有進步。另壹方面也有助於防止績效考核中可能出現的偏見和各種錯誤,保證考核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5、獎懲結合原則。
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應該有獎懲,根據工作業績的大小和好壞有升有降,而且這種獎懲不僅僅與精神鼓勵有關。而且必須通過工資、獎金與物質利益掛鉤,才能達到績效考核的真正目的。
6、客觀評價原則。
人員評價要以明確的評價標準為基礎,以客觀的評價數據為目標,盡量避免主觀性和情感的滲透。
7.反饋的原則。評價結果(評語)必須反饋給被評價者,否則在評價中起不到教育作用。在反饋評價結果的同時,要向被評價者說明評語,肯定成績和進步,說明不足,為今後的努力提供參考意見。
8、差異原則。
考核的等級要有明確的區分,對於不同的考核評語,在薪酬、晉升、使用等方面要有明顯的區別,使考核具有激勵性,鼓勵員工的上進心。
提升企業績效,應從整體戰略規劃入手,對企業所處的各類市場和業務進行詳細規劃,涉及組織架構調整、部門權責劃分、信息流、資金流、物流等流程的合理順暢、企業文化氛圍的營造、組織行為的規範、人力資源規劃、薪酬與績效考核設計等諸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