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維修基金怎麽算?
1.商品房現售時,購房人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協議,購房人按照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歸全體業主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2.公共維修基金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現行交存標準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m2,多層(含別墅)50元/m2。
3.2009年6月5438+2月31日後竣工的住宅、住宅小區內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體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為:多層住宅(無電梯)每平方米50元,高層住宅(含帶電梯的多層住宅)每平方米70元,由業主在指定的專戶管理銀行交存。
公共維修基金的繳納標準是什麽?
根據我國《住宅區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 * *》的規定,商品房銷售時,買賣雙方應當簽訂維修資金繳納協議。購房者按照購房款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
如果是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則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確定。
1.購房人應按多層建築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5%、高層建築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首期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2.房屋出賣人應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造價的3%、高層房屋建築面積造價的4%壹次性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3.房屋由開發單位自用或者出租的,按照自用或者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和本款第1項、第2項的規定繳納。
公共維修基金怎麽算?公共維修基金的繳納標準是什麽?現在每個人都知道壹些事情。壹般來說,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就相當於給自己購買的房屋設施設備的維修買了壹種保險。購房者應根據相關規定中的具體要求完善繳納手續,及時繳納公共維修基金,避免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