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要給孩子買保險,這是大多數人的常識。但是,很多人並不清楚自己到底為什麽要給孩子買保險,只是盲目從眾。
買保險的目的和成年人不壹樣。以下是孩子需要買保險的三個主要原因。只有明確購買保險的目的,才能更好地購買合適的保險產品。
1,孩子天性好動,沒有危險感。現在網上幾乎每天都有孩子意外受傷的報道,家長都很後悔。(意外保險)
2.現在的重大疾病有年輕化的趨勢。如果孩子不幸患病,即使失去壹切,父母也會全力以赴救治。(重疾保險)
3.有人算過,從孩子出生到大學畢業再到獨立工作的成本是壹筆巨大的數目。我們最好為孩子們準備壹筆教育基金,專款專用。(教育保險)
保險的作用是保證以保費為代價實現重大風險轉移,家長可以根據不同時期的需求為孩子購買不同類型的保險。
適合孩子的險種有什麽區別?
重大疾病保險
首先當然是重疾險,最受歡迎。是目前我們家庭結構(老老少少)應該優先考慮的商業保險。
現在內地城市的醫保覆蓋還可以,但是在重大疾病面前就不夠了。比如很多治療項目和藥物不能使用醫保。所以我們都需要更強的風險防線,重疾險就是壹個很好的補充。
壹般來說,首先要保護成年人,因為我們是家庭的頂梁柱,保護好自己,其他家庭成員才能抵禦風險。然後就是孩子,給孩子配了重疾險,這個保障會跟著他壹輩子。
重疾險的價格主要和年齡掛鉤,買的越年輕越便宜。
多次付款:其中?雙保險?這是什麽意思?首先,涵蓋各種疾病,達到113,基本無死角保護。除了保障範圍廣,它還有壹個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多次賠付。前面說過,香港的保險理念還是比較先進的。因為現在醫療技術越來越發達,很多重大疾病現在都可以控制甚至治愈。重復賠償主要是壹種希望,保障不是壹次性的,是可以持續的。
雖然很多人都買了重疾險,但還是希望自己和家人平安健康。這種情況下,大家會想,錢還能要回來嗎?
意外險: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麻木可以算是壹顆破碎的心。年輕的時候,妳害怕從床上掉下來,爬窗戶,被燙傷。年紀大了就怕參加運動摔斷骨,上學過馬路,旅遊?香港的重疾險涵蓋了壹些意外險。
教育保險
簡單來說,教育保險其實是壹種分紅型壽險產品,可以看作是壹種長期理財產品。其壽險成分不高,主要用於實現財富的長期保值增值。
這裏有壹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比如五年?盛駿?每年供款約為65,438元+0,000元,保單為元。
五年後總額約35萬人民幣。這35萬能幹什麽?當孩子18-21歲,即大學期間,每年可提取10000美元作為教育基金,30歲時再提取50000美元作為創業基金或結婚基金;剩下的錢會繼續積累。直到他55歲,100歲,每年都會提取10000美元養老。最後,這份保單還有384萬多美元,可以留給下壹代。
我們給孩子存35萬人民幣,在這個物價飛漲的時代可能不算什麽,但是如果買了這種教育保險,以後還是可以給他提供很多支持的。
大規模侵權的主要賠償方式是對受害人進行賠償,這是最好的救濟方式。在實際應用中,有多種實現救濟的方式。各國普遍采用政府救濟模式、基金模式和責任保險模式來保護受害人的合法利益。
(壹)政府救濟模式
大規模侵權壹般具有突發性和受害人多的特點。在給受害者造成損害的同時,往往會引發巨大的公共危機和社會不穩定。政府掌握著大量資源,享有制度安排和制度實施的法定權力,具有很強的動員和組織能力。[3]在大規模侵權的初期,需要在短時間內采取相應的措施,而政府擁有得天獨厚的公共資源,尤其是在重大安全事故中,政府在事故救援、災害控制、防止連鎖效應等方面具有天然優勢。政府可以在第壹時間控制和處理事態,避免受害者權益再次受到損害,防止事件的惡劣影響繼續擴大。因為受害人數多,範圍廣,在大規模侵權的後期,占主導地位的行政部門與各方溝通處理受害者的救濟和賠償問題,比如賠償方案和標準的制定。目前,政府救濟是最常用的救濟方式。三鹿奶粉事件後,政府積極統計患病兒童,組織醫療機構對嬰幼兒進行免費檢查,並提前支付治療費用。政府組織22家責任企業成立三鹿奶粉事件醫療賠償基金,政府主要對受影響家庭進行壹次性賠償。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政府救濟的運用是完善的,但政府救濟模式具有明顯的局限性,不能作為應對大規模侵權救濟的主導模式。政府救濟模式所花費的資金是國家財政資金,而財政資金的主要來源是稅收,也就是說,政府救濟模式的資金是由全民承擔的,這不僅增加了國家的財政負擔,而且也不同於《侵權責任法》中的規定。預防和懲罰侵權?違背立法宗旨。政府的介入時間是在大規模侵權發生之後,政府救濟是壹種消極的救濟方式,無法對大規模侵權人進行事前預防和監督。
(二)基金模式
它是指政府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收取專門的費用或稅收作為資金來源,並利用這筆資金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受害人進行救濟的補償基金,具有及時性和快速性。如果發生大規模侵權損害,受害人可以直接從基金獲得賠償,避免陷入漫長而復雜的索賠訴訟。此外,在食品安全和環境汙染的大規模侵權中,受害者往往會有後遺癥等長期損害。為了保證受害者的合法權益,需要對他們進行持續的關註,基金模式可以長期幫助受害者。美國的基金救市模式應用比較廣泛,也比較成熟。198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綜合環境應對、補償和責任法案》,確立了環境汙染損害賠償的《綜合環境應對、補償和責任法案》。超級基金?。超級基金由對特殊行業企業征收的特別稅和少量聯邦政府撥款資助。在受害人索賠過程中,當責任企業不願意或無力承擔賠償時,或責任主體無法確定時,可以向超級基金提出支付醫療費用的請求。但是,經過壹段時間的運行,這種救助模式凸顯出壹些問題。在中國,這種救濟模式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持。三鹿奶粉事件的醫療賠償基金(由政府主導)是壹種沒有法律依據的救濟行為,能否適用其他大規模侵權損害賠償也是未知數。再加上救助金籌集渠道少,後續補充資金可能不到位,無法長期救助災民,完全保護他們的利益。
(三)責任保險模式
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者負有賠償責任,第三者向被保險人要求賠償時,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4]12事故發生前,責任企業為了追求利益,多數情況下不會很好地履行防範風險的義務。在責任保險制度中,保險公司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必然會對責任企業進行監督,以降低大規模侵權事故的潛在成本。事故發生後,責任險簡化了事故的處理,使受害人能夠及時、快速地獲得賠償,減少了訴訟的可能性,節約了事故處理的成本。與傳統的侵權賠償相比,責任保險模式能更快地滿足受害人的救濟需求。受害人可以省去舉證等繁瑣的訴訟程序,只需根據保險公司與責任主體簽訂的合同就可以對受害人進行救濟。與政府補償相比,政府補償的數額受到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補償會相對較低,造成事實上的不平等。但責任險制度的賠償是壹致的,事故的賠償金額只取決於合同約定的金額,不受地區經濟的影響和制約。在基金模式中,資金來源是政府撥款、潛在責任企業的捐贈和私人個人的捐贈。這種資金來源不穩定,無法受到法律監管。事故發生後,賠償基金會對責任企業進行索賠和起訴,導致企業無法繼續生產經營,企業破產,不利於市場和行業的發展。在責任保險模式下,保險公司會科學計算保費,分散保險風險,比基金賠付模式更可靠穩定。大規模侵權責任主體可以免除大部分賠償,保險公司也可以通過收取保費獲益。責任保險分散了企業的賠償責任,減輕了責任主體的賠償壓力。責任保險在幾種大規模侵權賠償模式中具有高效、平等、穩定的優勢。筆者建議責任保險模式應成為我國應對大規模侵權事件的主要救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