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風險。代理人只要在委托權限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被代理人就要承擔壹切責任,享有壹切權利。作為受托人,我不承擔任何責任。受托人在執行委托時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委托人只能在承擔全部責任後向受托人追究責任。
1.委托支付是貸款資金的壹種支付方式,是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象,以降低貸款挪用風險。委托支付的適用範圍為: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或超過500萬元。
二、整合商業銀行信息,實行貸款人委托支付,將突出風險與收益平衡的博弈:壹是降低貸款挪用風險,影響借款人收益。
某商業銀行人士表示,對於項目貸款,企業可以壹次性提取,是否使用、如何使用由企業自主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在項目建設過渡期,借款人可以做壹些增加收益的業務,比如向銀行轉賬、購買理財產品等。
但采用委托支付後,借款人不可能壹次性取錢,短期操作的空間會被壓縮。
第二,項目審批效率與企業資金進度的平衡。壹位政策性銀行人士坦言,有時候壹個項目批下來要半年,企業在這裏已經需要用資金了。如前所述,很多項目在走完整個審批流程之前就已經開始申請貸款了。
第三,如何處理借款人和交易對象的問題。委托貸款銀行將資金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象,但如果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借款人和項目建設單位將產生糾紛,如何保護他們的利益。這也成為銀行關註的問題之壹。
三。相關政策:為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加強固定資產貸款審慎管理,促進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健康發展,銀監會於2009年7月23日發布了《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委托貸款借款人是與委托方簽訂協議還是與銀行簽訂協議?
壹、委托貸款的借款人與受托方簽訂協議和合同。受托人是信托機構,銀行也可以是受托人的信托機構。
二、委托貸款合同是委托人與受托人(貸款人)和借款人之間形成的,受托人(貸款人)根據委托人的委托要求,以受托人(貸款人)的名義發放、監督和使用向借款人提供的資金。
三。委托貸款申請條件
1.委托人和貸款人應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權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已在商業銀行開立結算賬戶。
3.委托資金來源必須合法,有獨立支配權。
4.申辦委托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
5.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托人辦理代收代繳稅款;符合商業銀行的其他要求。
擴展數據:
簽訂委托貸款合同應註意的事項;
1.委托金融機構辦理委托貸款的單位和個人,在辦理委托貸款業務時,必須在其委托的金融機構開立委托貸款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並將委托貸款存入該賬戶。委托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托存款總額。
2.委托貸款的借款人、用途、金額、期限和利率由委托單位自主決定,但應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3.委托貸款屬於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的,必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憑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文件才能辦理。
4.接受委托貸款的金融機構不承擔委托貸款風險的經濟責任。借款人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未能償還貸款本息的,金融機構不承擔代借款人償還本息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