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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應對金融危機所簽重要條款與決議

國內十項:

壹是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支持力度,加快棚戶區改造,實施遊牧民定居工程,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

二是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村沼氣、飲水安全工程和農村公路建設力度,完善農村電網,加快南水北調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加大扶貧開發力度。

三是加快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建設壹批客運專線、煤運通道項目和西部幹線鐵路,完善高速公路網,安排中西部幹線機場和支線機場建設,加快城市電網改造。

四是加快醫療衛生、文化教育事業發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推進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

五是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加快城鎮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加強重點防護林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建設,支持重點節能減排工程建設。

六是加快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支持高技術產業化建設和產業技術進步,支持服務業發展。

七是加快地震災區災後重建各項工作。

八是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提高明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提高農資綜合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補貼等標準,增加農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體等社保對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農村低保補助,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優撫對象生活補助標準。

九是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減輕企業負擔1200億元。

十是加大金融對經濟增長的支持力度。取消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限制,合理擴大信貸規模,加大對重點工程、“三農”、中小企業和技術改造、兼並重組的信貸支持,有針對性地培育和鞏固消費信貸增長點。

中國大陸和臺灣簽訂十項:

在第四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閉幕式上,中***中央臺辦主任王毅就加強兩岸合作、攜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宣布了大陸各有關部門為此制定的10項政策措施。

1.支持大陸臺資企業發展。大陸扶持中小企業的財稅、信貸政策,同樣適用於臺資中小企業。支持臺資企業參與大陸擴大內需的建設工程和項目。

2.加強臺資企業融資服務。中國工商銀行(4.36,0.08,1.87%)、中國銀行(3.64,0.05,1.39%)近日分別決定,在今後2-3年內各自為大陸臺資企業包括中小企業安排500億元人民幣的融資。國家開發銀行在原有專項融資支持臺資企業300億元人民幣的基礎上,3年內再追加融資支持臺資企業包括中小企業300億元人民幣。

3.支持和幫助大陸臺資企業轉型升級。由兩岸專業人士***同組成的臺資企業轉型升級服務團隊於22日正式啟動。

4.鼓勵和扶持臺資企業自主創新。鼓勵臺資企業參與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支持臺資企業參與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建設,並享受有關加強、鼓勵和扶持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政策。

5.推動兩岸雙向投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國務院臺辦近日出臺《關於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支持有實力、信譽好的大陸企業,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根據臺灣方面的需要,參與臺灣經濟建設項目。

6.加強兩岸產業合作。重點推動兩岸在開發利用新能源、促進傳統中藥現代化、電子信息產業以及其他優勢互補的產業合作,***同提高兩岸產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7.攜手促進平板顯示產業發展。大陸電子視像行業協會組織兩岸相關企業,為此成立了工作組,大陸企業決定擴大采購臺灣企業的面板,先期達成20億美元的采購意向。

8.拓展兩岸農業合作平臺。經有關部門批準,新增設立江蘇南京江寧、廣東汕頭潮南、雲南昆明石林臺灣農民創業園。中國進出口銀行將臺灣農民創業園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家出口基地建設貸款支持範圍。

9.擴大臺灣鮮活農產品在大陸銷售。推動兩岸盡早就臺灣鮮活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通關和檢驗檢疫合作進行協商,盡快作出安排。加快建立兩岸檢驗檢疫聯系和通報機制,促進兩岸農產品貿易健康發展。

10.允許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

中國和東盟簽訂重要協議:

第壹,簽署中國-東盟自貿區《投資協議》。這具有重要的現實和長遠意義,充分顯示出中國和東盟國家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反對貿易和投資保護主義、實現互利***贏的堅定決心和立場。

第二,大力推進中國-東盟基礎設施及網絡化建設。為此,中方決定設立規模100億美元的“中國-東盟投資合作基金”,用於雙方基礎設施、能源資源、信息通信等領域重大投資合作項目。

第三,加強東盟壹體化建設和區域合作。今後3-5年內,中國將向東盟國家提供150億美元信貸,其中包括17億美元優惠性質貸款;中方並考慮今年向東盟欠發達國家-柬埔寨、老撾、緬甸提供總額為2.7億元人民幣的特別援助,以解他們的燃眉之急,幫助他們克服困難。中方已向“東盟-中日韓(10+3)合作基金”捐款90萬美元;向“東盟基金”捐款10萬美元,並將向“中國-東盟合作基金”增資500萬美元。

第四,大力推進湄公河次區域開發、東盟東部增長區、“印尼-馬來西亞-泰國成長三角”等次區域合作。擴大中國沿邊沿海及中西部省份和企業同東盟國家的交流與合作,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第五,加強東亞國家金融合作。加快清邁倡議多邊化進程,擴大區域外匯儲備庫規模和雙邊貨幣互換額度及簽約範圍,推進亞洲債券市場建設。

第六,加強地區糧食安全合作。中方倡議實施“中國-東盟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升行動計劃”,包括在東盟國家建立優質高產作物示範田,舉辦實用技術和各類農業技術人才培訓班,幫助東盟國家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從根本上實現糧食安全。中方還決定在“東亞大米緊急儲備”項目下專儲30萬噸大米。

第七,加強能力建設和社會文化交流,促進可持續發展。中國將主辦壹系列培訓項目,在提高應對自然災害能力方面,同東盟交流信息和經驗。中方將在未來5年內向東亞發展中國家成員新增2000個中國政府獎學金名額和200個公***管理碩士獎學金名額。進壹步擴大青少年和媒體交流,增進雙方人民的了解和友誼。

第八,加強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合作。通過舉辦培訓班等項目,加強雙方在打擊跨國犯罪領域的合作,提高執法合作水平。繼續加強同東盟防務學者對話和人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