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軍人不買五險壹金。服役人員購買的保險包括軍人意外傷害保險、退役養老保險和退役醫療保險。
2.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的軍人保險制度的建立、支付、轉移和接續,包括軍人傷亡保險、退役養老保險、退役醫療保險和失業軍人配偶保險,適用本法。
3.退伍或轉業時,會壹次性給戰士上五險壹金,用於社保。
擴展數據:
壹、第六章軍人保險基金:
1,第三十條軍人保險基金包括軍人傷亡保險基金、軍人退休養老保險基金、軍人退休醫療保險基金和未在部隊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基金。軍人保險基金應當按照軍人保險的險種分別核算,執行軍人會計制度。
2.第三十壹條軍人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中央財政負擔的軍人保險基金和利息收入組成。
3.第三十二條士兵應當繳納的保險費,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軍隊失業士兵配偶應繳納的保險費,由士兵所在單位代扣代繳。
4、第三十三條中央財政負擔的軍人保險經費,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納入年度國防預算。
5、第三十四條軍人保險基金按照國家和軍隊預算管理制度,實行預決算管理。
6.第三十五條軍人保險基金應當專戶儲存,具體管理辦法按照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執行。
7.第三十六條軍人保險基金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軍人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集中管理。軍人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嚴格管理軍人保險基金,確保基金安全。
8.第三十七條軍人保險基金應當專款專用,按照規定的項目、範圍和標準支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不得改變開支項目、擴大開支範圍或者改變開支標準。
百度百科-中國人民保險法和軍人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