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社會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救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個人補充醫療保險三個層次構成。
簡要介紹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由雇主和個人按壹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雇員醫療費用的壹種醫療保險制度。
社會醫療保險指勞動者患病時,社會保險機構對其所需要的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或報銷,使勞動者恢復健康和勞動能力,盡快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社會醫療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壹般由政府承辦,政府會借助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強制實行以及進行組織管理。
結算程序
特殊病種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壹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急診結算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