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關公
在廈門,有壹個搞演藝的“名人”王魯佳。
從表面上看,他是壹個英俊的“紳士和精英”。他看起來見多識廣,儒雅溫和,善於在生意上賺大錢。他還擅長自我包裝和炒作概念,他更精通打造壹個品牌的外形。
湘言...他依托廈門市文化局,以“廈門市演出公司”的名義經營文藝演出和文體比賽十余年,承辦文體活動近400場,獲利過億...
可圈可點的“成就”讓人們對他又敬又羨,使他成為“鹿島”文化圈的“小名人”。但近年來,這位“名人”的社會聲譽越來越差,輿論普遍反應他說出了心裏話。
忠誠,自私,損人利己…
前幾天網上有人舉報他是表演騙子,是文化流氓,因為被他惡意欺騙,利益被侵占...稱他自私、虛偽、貪婪、無恥...特別具有爆炸性的是,他從1993年開始被曝光。
其經營的“城市演出公司”實為空殼皮包公司,無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營業演出許可證、國家稅務登記證、銀行賬號等合法經營者。
再次,在文化產業“主管部門”市文化局幾名局長的知情允許和縱容下,非法使用無效公章,冒用政府機構名義,非法演出業務,明目張膽地詐騙、洗錢、制假。
逃稅的欺詐公司。
這壹系列令人震驚的新聞讓我們目瞪口呆,深深感嘆這位“名人”形象良好但內心陰暗,人品卑劣。他可以使用人才,但精神不正常,多疑。他的口號很響亮,但言行不壹。
逐利,概念新穎,是欺騙,是篡位,但有了好機會,是不誠實,是算計別人,但名聲小,是胡作非為,是不守清廉,但起點高,是欺詐,是狂妄,是貪圖名利。
心高氣傲,貪得無厭,背景優越卻霸道,欺軟怕硬,愛面子卻不恥下問,滿口謊言,口若懸河卻口是心非,錢沒少賺卻專搞“偷雞摸狗”,因小失大,罰款。
然而,心包卻變得臭名昭著,詛咒不斷……而當其醜惡行徑徹底暴露時,他卻假裝自己的名譽受到了“侵害”,極力扮演“弱者”,當局竭力篡改事實,費盡心機編造故事。
“誹謗罪、誣告罪”的謊言,以“維權”為名操縱當地法律,報復因其詐騙而被憤怒舉報的受害人,試圖掩蓋真相,混淆視聽……
這樣的“名人”讓我們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麽要這樣“做人”“做事”?為什麽要這麽“出名”和“與眾不同”?就為了多拿壹點不義之財,赤裸裸的。
剝去了所有“美好”的外衣,把人性中最骯臟、最醜陋、最卑鄙、最惡劣的東西在眾人面前播出……為了拿更多黑良心的臟錢,卻“精心打造”了十幾年
過去的“名聲”毀了壹次,落得身敗名裂的可恥下場,值得嗎?這是廈門“文化名人”的悲哀!也是妳應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