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淳,男,1970年3月出生,浙江人,浙江省商法學會理事、經濟法學會理事。代表作有《商法原理重述》、《商行為程序研究》等。
國籍:中國。
出生地:浙江
出生日期:1970年3月
職業:教師
代表作:《商法原理重述》、《商行為程序研究》。
頭銜:教授
輪廓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0三月職務:教授,碩士生導師。
最終學歷:研究生最終學位:碩士。
行政職務:浙江師範大學法律與政治學院
兼職職務:浙江省商法學會理事、經濟法學會理事。
研究領域:民法和商法
開設的課程:商法、金融法、合同法。
承擔任務
1.交易成本的程序控制,浙江省社科基金項目,2006.1-2008.9,排名第壹。
2.註冊會計師虛假財務報告的民事責任,浙江省社科基金項目,2005年6月-2006年8月,排名第三。
出版作品
1.陳淳:《商法原理重述》,法律出版社,2010年4月。
2.陳淳:《商行為程序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1版。
發表的論文
陳淳:《權利的結構:以商法為例》,《法學研究》第4期,2010。
陳淳:《公民權利的集中、濫用與控制》,《法律與商業研究》2008年第6期。
陳淳:《私法程序理論的法理學意義》,《法律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6期。
陳淳:《論國家的義務》,《法學》2002年第8期。
陳淳,:《論權力的社會化》,載《甘肅社會科學》2004年第6期。
陳淳:《意義構成與表達的區別:決議獨立性初探》,《比較法學研究》2008年第6期。
陳春:單方法律行為、合同與決議的區別,《環球法律評論》,第1期,2010。
陳淳:《商法中的公法原則及其在《商法通則》中的表現》,《中國商法年刊2007》,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頁。
陳淳:《論決議的民事責任》,《學術論壇》第3期,2010。
獲得的學術榮譽
1.意義構成與意義表達的區別:決議獨立性初探,《比較法研究》,2008年第6期,人大2009年第3期第壹篇,獲金華市優秀成果獎壹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