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跌停板是指證券交易所在日常交易中,為抑制過度投機,防止市場過度大起大落,以前壹交易日收盤價為基準,對證券交易所價格的波動進行調節的程度。
股票波動幅度限制壹覽表滬深證券交易所自2月1996 16日起,分別對上市股票(含A、b股)和基金證券的交易實施價格波動限制,即在壹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的證券外,上述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於前壹交易日收盤價的波動幅度不得超過65438。計算公式為:前壹交易日收盤價× (1 10%)。計算結果四舍五入為0.01元,超過漲跌幅限制的委托無效,交易所將自動取消訂單。例如,如果深圳發展銀行(0001)前壹交易日收盤價為17.81元,其今日漲停為:漲停為17.8×0.9=16.029,四舍五入後為16.03元;漲停17.81×1.1 = 19.591,四舍五入後為19.59元;16.03元至19.59元之間的委托有效,16.03元以下、19.59元以上的委托無效。
自4月1998起,中國證監會對部分上市公司股票實施特別處理,即ST,其股價漲跌幅限制在5%以內。計算公式為:前壹交易日收盤價× (1 5%),計算方法同上。
另外,對於PT股票,漲幅限制在5%以內,跌幅不限。
關於漲跌停板的效果,學術界的研究並沒有得出壹致的結論。漲跌停板的支持者聲稱漲跌停板有兩個屬性可以減少期貨價格的股價波動。
第壹,顧名思義,漲跌停板有漲停和跌停,每天的期貨價格必然在漲停之間波動。
第二,漲跌停板提供了壹個冷靜期,讓投資者有時間理性地重新評估期貨價格。
GreenwaldandStein(1988)指出,漲跌幅限制觸發的價格截斷可以為交易者提供足夠的時間分析信息,從而減少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降低信息不對稱的程度。GoldmanandSosin(1979)提出,在市場不確定的情況下,停牌可以提高市場的效率。其他支持者聲稱,漲跌停板抑制了過度反應,但不幹擾交易行為。
Greenwald和Stein (1991)證明了當市場高度不確定時,噪聲交易主導市場,噪聲交易者容易對新信息反應過度。暫停交易可以冷卻不必要的過度反應,並為交易者提供足夠的時間來獲取信息和重新估計價格。
漲跌停板——漲跌停板源於跌停板。“漲停板”或“漲停板”的說法,起源於國外交易所在過去的拍賣中,用木板敲桌面表示成交或停止交易。這種方法應用到股票市場上,當股價漲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時,稱為漲停或跌停。但交易並不止於漲價或降價,交易繼續,但價格不變。壹般情況下,為了避免股票的過度波動和投機,有關部門會設置波動區間。
但壹般在以下情況下,股票不受波動區間限制:
1,IPO首日(價格不得高於144%的發行價格,不得低於64%的發行價格)。
2.股改(以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日。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期指標,追到上市那天。
5.當日復牌的壹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如並購。
6.退市股票的上市日期
正常情況下,a股的漲跌幅限制為10%,而退市風險更大,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