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醫保電子憑證可以截圖給他人用嗎

醫保電子憑證可以截圖給他人用嗎

不可以,首先把自己的醫保卡給別人使用這種行為是違規操作再者是醫保電子憑證的二維碼是不斷地更新的截圖上的二維碼不是實時更新的所以會導致無法掃碼支付電子憑證二維碼是動態碼每分鐘刷新1次使用壹次後就失效。

醫保報銷類別及證明類材料:

1、轉外就醫:須轉外就醫報備手續,如病情緊急,應轉外入院7日內補辦手續;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要求異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前須辦理報備手續;

3、出差、探親、旅遊等短期外出期間的醫療費:急性病:報銷時提供出差證明、探親證明、外出旅遊合同、實名機票車票等;慢性病的門診維持治療:增加提供廈門診療的病歷,在外期間診療措施不能超出在廈原診療措施;

4、異地分娩:住院分娩費用及合理的產前、產後檢查費用;

5、本地及同城化地區社保系統故障不能實時刷卡結算:由醫療機構收費處發票背書證明並蓋章;

6、社會保障卡掛失或損壞、制卡延遲:社保卡管理科發票背面蓋章確認;

7、門診單月就診次數超20次:收費票據須是刷卡結算並顯示掛號次數,須提供門診記錄;

8、急性病或搶救未攜帶社會保障卡:門診或住院病歷應記錄詳細、明確,足以認定為急性病或搶救;

9、離休幹部目錄外藥品費用:需提供“離休幹部目錄外藥品審批表”並加蓋醫院醫保管理部門公章;省兩費中心托管的離休幹部保健對象須提供保健證;

10、參保身份、變更,更換參保單位,地稅數據到賬延遲:於地稅辦理完變更手續並於次月中旬確認到賬後可辦理報銷;

11、新生兒出生起醫療費用:出生三個月內應及時辦理參保並繳費,在繳費到賬後方可辦理報銷。須提供出生證;發生費用時未起名的新生兒,醫療費發票、匯總清單、出院記錄等報銷憑證上姓名統壹采用母親或父親姓名後加“之子”或“之女”。

綜上所述,電子醫保卡截圖發給別人不能使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保電子憑證不可以借給別人,如出現欺詐騙保行為造成基金損失,醫保局將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且將自己的醫保電子憑證借給別人,很容易出現欺詐騙保行為,造成自己的資金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