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年檢實行分級年檢,按照參保單位2008年12月份的繳費人數,凡20人以下(含20人)的,到單位所在區(縣)社會保險基金所辦理社會保險年檢手續;參保人數20人以上的,到市社會保險基金中心稽查審計科進行社會保險年檢。 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基金中心將對所屬參保單位社會保險工作進行年檢。參保單位從業人員中有兼職、退休返聘、在校實習生等身份的人員,須提供本人離退休證、個人社保編號、在校實習生證明等材料。
此次年檢實行分級年檢,按照參保單位2008年12月份的繳費人數,凡20人以下(含20人)的,到單位所在區(縣)社會保險基金所辦理社會保險年檢手續;參保人數20人以上的,到市社會保險基金中心稽查審計科進行社會保險年檢。
年檢須攜帶的資料
1、行政機關、全額、差額事業單位須攜帶以下資料:
(1)《參保單位社會保險年檢申報表》(壹式三份);
(2)《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公示回執》;
(3)2009年度社會保險基數申報表;
(4)社會保險登記證;
(5)攜帶《2008年勞動情況統計報表》、《2008年度會計決算報表》《2008年11月、12月工資發放表》沒有上述資料的單位須提供政府結算中心出具的2008年在職人數和工資總額證明(包括臨時聘用人員)。
2、城鎮各類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須攜帶以下資料:
(1)《參保單位社會保險年檢申報表》(壹式三份);
(2)《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公示回執》;
(3)《2009年度社會保險基數申報表》;
(4)社會保險登記證;
(5)無論是電腦做帳還是手工做帳都必須攜帶2008年度單位費用、成本、應付工資明細帳及總帳;
(6)2008年1月至年檢前壹月的會計憑證及工資發放表;
(7)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檢查表(匯算清繳表);
(8)2008年末會計報表
(9)凡涉及工資項目的報表及帳目,企業須同時攜帶其復印件(A4紙張復印),並加蓋單位公章。
3、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A4紙張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