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回(Redemption)又稱買回,它是針對開放式基金,投資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或通過代理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分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資,並將買回款匯至該投資者的賬戶內。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若申請將手中持有的基金單位按公布的價格賣出並收回現金,習慣上稱之為基金贖回。基金的贖回,就是賣出。上市的封閉式基金,賣出方法同壹般股票。開放式基金是以您手上持有基金的全部或壹部,申請賣給基金公司,贖回您的價金。贖回所得金額,是賣出基金的單位數,乘以賣出當日凈值。
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銷機構。基金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基金的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後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內開始辦理,基金管理人應在開始辦理申購贖回的具體日期前2日在至少壹家指定媒體及基金管理人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網站”)公告。基金贖回壹般需要兩個工作日經過系統確認,之後再經過清算。基金申購贖回需要經過T+2日系統確認之後才能夠說是贖回成功。
壹般的開放式基金贖回的流程為:T日未報,T+1已報,T+2已成。基金申購贖回需要經過T+2日系統確認之後才能夠說是贖回成功。報單當日(T日)顯示未報是正常的,即使是在2:50左右下單,只要委托查詢裏面查詢到有記錄,壹般來說會在第二個交易日(T+1日)變為已報,第三個交易日(T+2日)變為已成。之後再經過清算。所以壹般開放式基金到是4個工作日左右。其他海外基金壹般是10天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