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醫保個人賬戶劃入標準: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額劃入本人個人賬戶(即社保卡上);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以下比例劃入職工和退休人員個人賬戶:
35歲以下的職工,按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3%劃入;
35歲至44歲的職工,按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5%劃入;
45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7%劃入;
退休人員按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的4%劃入。
壹次性躉繳余命醫療費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及國有企業大齡下崗職工,其個人賬戶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資的60%的4%劃入。
職工醫保壹般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其中:
個人賬戶可支付以下費用:
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
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2.統籌賬戶主要支付以下費用:
住院治療的醫療費;
惡性腫瘤放射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
急診搶救後收入住院治療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觀七日內的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