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舉世矚目,國際地位不斷上升。與此同時,在中國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社會矛盾和問題,如貧富懸殊、社會保障不完善、環境惡化、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等。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長遠發展目標。慈善事業是這壹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正如《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所指出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完善集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為壹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因此,大力發展我國慈善事業應該是當前的壹項重要任務和工作內容。
然而,目前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嚴重滯後,這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我國的國際地位及影響力極不相稱。據統計,2002年中國大陸人均捐款(主要是對主要官辦慈善機構的捐款)為0.92元人民幣,總計約6543.8+億,僅占當年GDP(654.38+002.398萬億)的十分之壹,而2003年美國人均私人捐款為828.7美元,總計2465.438+00。在考慮了中美人均收入的差異後,中美人均慈善捐贈的差異仍然在7300倍以上。雖然根據最新數據,2005年我國民政部門接收的捐贈已達29億元,部分民間慈善機構接收的捐贈將達到30-40億元,但與2005年18萬億元的GDP相比,所占比例仍然很低。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因素:
第壹,慈善法律法規嚴重缺失,現行法律法規的法制化程度較低:
到目前為止,我國現行的關於慈善的法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1999)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1993)。此外,還有壹些主管部門的行政法規和規章。這種情況使得慈善很難在這樣的法律環境和條件下發展。
二是慈善主體不明確,慈善機構體制和管理落後:
1.目前,合法的慈善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註冊要掛靠壹個業務主管單位,這些主管單位基本都是政府部門或者政府授權的組織。這使得慈善事業在法律和行政系統中的水平不高。政府仍然在慈善事業中發揮主要作用,官辦慈善的現象普遍存在。這不僅極大地阻礙了慈善機構的建立和準入,也使得慈善機構的數量遠遠不能滿足慈善救助的需求;而且造成慈善機構權責不清,效率低下。
2.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現有的許多慈善機構普遍體制陳舊,管理模式和資本運作缺乏專業化,與國外慈善機構差距很大,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是社會捐贈機制不健全,渠道不暢通,捐贈信息不透明:
1.缺乏普遍的激勵機制:目前只有中華慈善總會、中國紅十字會等5家慈善機構對慈善機構的捐贈給予全額免稅。壹定程度上挫傷了大多數中小慈善機構和社會公眾的捐贈熱情。
2.捐款的分配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監督和信息查詢系統。捐款的來源、用途、去向等信息不透明,導致慈善機構和捐款活動缺乏公信力。
從近年來社會捐贈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公眾對慈善事業和社會捐贈活動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和強烈的意願。然而,上述問題影響了我國民間慈善的發展。然而,幸運的是,許多政府部門開始意識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和緊迫性。因此,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越來越多的人要求盡快對慈善事業進行立法。
對此,我建議NPC法律委員會和民政部盡快開展並推動上述問題的立法起草工作,以大力推動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要點如下:
1.盡快制定壹部完整的慈善法,對慈善和社會捐贈活動給予法律保護和監管。
2.政府要轉變在慈善事業中的角色,逐步淡出捐贈的市場主體,主要承擔立法、監督、檢查、評估、審計、執法等職能。,而不是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
3.賦予慈善機構獨立法人地位,取消慈善機構登記要掛靠壹個業務主管單位的規定,明確規定慈善機構的性質、使命、運作和管理模式。
4.擴大慈善捐贈的免稅待遇,提高慈善捐贈的公開性,以各種方式擴大捐贈渠道,建立嚴格的募集捐贈審核和監督機制,隨時公布捐贈的來源和流向,建立完全透明的公眾查詢系統。
不成熟的持有者
希望工程的大眼睛盯著我們看了十幾年,讓人覺得捐資助學蔚然成風。每壹次自然災害,民政部門總能及時應對。普通人從單位的捐款分攤中意識到自己已經在參與慈善了——甚至自己也在其中。中國這麽大,每個人都要參與。
然而,事實上,中國的慈善事業還很不成熟。
目前,城鎮貧困人口有2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有幾千萬,全國約有6000萬殘疾人,近200萬流動兒童輟學。任務並不嚴峻。
但是,中國慈善機構的絕對數量非常少。目前在中國註冊的非營利性非政府組織有28萬個——很多是官方和半官方的,不是真正的非政府組織,和慈善有關的就更少了。在美國,早在1990,就已經有超過140萬的非營利非政府組織。
在中國,“慈善”的定義還是很混亂的。與國際慣例不同的是,環境保護、文化保護、精神文明建設等“公益”範疇的許多組織和活動,除了扶貧、救災、助學等傳統慈善項目外,並不包含在“慈善”的概念中。慈善的影響力太窄了。
與慈善機構數量少相對應的是,我國慈善機構的募捐能力和執行能力較弱。2004年,395個慈善協會* * *籌集資金6543.8+0.69億元,支出6543.8+0.2億元。在全國最富城市之壹的北京,北京市慈善協會做了壹個近兩年的個人捐款排行榜,捐款65438+萬元的人,實際上已經排到了前四名。
壹項針對慈善組織的調查顯示,工商登記的註冊企業超過10萬,有捐贈的不超過10萬,即99%的企業從未參與捐贈;很多公民認為慈善是政府的救濟行為,與個人關系不大。捐款主要是通過單位、學校、街道的被動捐款,“定期主動捐款”的數量很少;從65438年到0998年,中國人均慈善捐贈只有65438美元+0。到2000年,人均慈善捐款實際下降到不足1元人民幣。在壹些國家,如美國,超過70%的家庭在某種程度上向慈善機構捐款,平均每個家庭每年捐款900美元,占家庭總收入的2.2%。
在很多發達國家,慈善也是社會財富再分配的連接器,從稅收、宣傳、道德上支持富人回饋社會。然而,在中國,20%的城市富裕家庭占據了50%的社會財富,但他們在捐贈上的支出卻少得可憐。
可以說,現在中國的慈善事業,壹方面是有著龐大基數的普通人的愛心支撐,另壹方面是海外的捐贈。
遭遇信任危機
在中國,慈善機構壹方面負責籌集資金和物資,另壹方面負責分發。募捐和執行沒有專業分工,宣傳和監督機制建立較晚,使得慈善機構的公信力和效率經常受到質疑。
2002年,普通市民張先生資助了壹個西部農村的女孩上學。雙方交換了地址和姓名,方便聯系。三年後,孩子小學畢業,給他寫了壹封感謝信。他甚至壹開始就叫她“阿姨”,署名也不再是慈善機構給他起的名字。
另壹位李小姐,由壹家慈善機構介紹,與當地壹名兒童結對,幫助她上學。孩子和家長給她打電話,勸她千萬不要把錢匯給學校,說那樣的話,錢就被扒皮了,不完全在他們手裏了。李小姐相信了他們,但是半年後,學校告訴她,家裏拿到的錢沒有給孩子用,孩子還在休學。李小姐說,現在不知道該信哪邊,幹脆不繼續捐了。
想要追蹤捐款的人,或多或少都遇到過類似的疑惑。信任是擋在大多數人面前的壹堵墻,以至於當他們決定幫助別人的時候,寧願去找壹個看得見的人,也不願意給任何組織。
誌願者與法律困境
誌願者也是衡量壹個國家慈善的重要指標。與付費相比,誌願服務體現了公民對社會的熱情。在中國,大型活動和地方慶典可以招募很多誌願者,但平日的公益活動和社區活動誌願者很少。青年誌願者活動近年來蓬勃發展,大多依靠大學生的力量。
中國慈善事業的管理也存在瓶頸。目前涉及慈善的法律法規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三部,已經不能滿足慈善事業快速發展的需要。
對於慈善機構的認定、登記、管理和監督,以及實際發生的財產權利、融資與投資、公益事業的轉讓等問題,都沒有法律可以參照。在社會上廣泛開展的活動,如福利演出和私人捐贈,只是以逐壹的方式進行監管,而不是以程序化的方式。在民政部門,非營利組織和營利性社團都在壹個地方註冊,其他非營利企業不允許在民政部門註冊。
沒有名字,沒有收據,沒有宣傳資格,使得很多草根公益項目無法獲得更大的生存空間。
海外華人是慈善的主力軍
如果說過去20年慈善事業發展很快,那麽最大的兩股力量就是政府主導的民政部門和海外華人、國際組織。
華僑楊英瑞的經歷頗具代表性。他自己領養了壹個孩子後,覺得生活變得更有意義,於是希望在中國捐建壹所孤兒院。
是1999。外資在中國建福利院沒有先例,也沒有法律可循。從有這個想法的那壹刻起,楊英瑞用了5年時間與中國民政部門取得聯系。
在此期間,民政部門派出調查組赴美考察殯葬事業。由於中國人傳統的禁忌觀念,沒有中國人願意接受它。楊英瑞聞訊後,立即安排自己的公司幫忙解決這個麻煩的問題,讓官員明白了這個想做好事的人的誠意和能力。
正是通過類似的深入了解和壹次又壹次的開放,楊穎睿最終找到了壹條合適的路,與天津市武清區民政局聯合創辦了“和平王子兒童福利院”。楊還介紹了壹個具有豐富福利機構管理經驗的國際組織來華主持福利機構的日常工作。後者經過考察也決定投資壹家三方合資公司,目前總投資1000多萬。
像楊英瑞這樣的海外華人不在少數。可以說,幾乎每壹個草根慈善組織名單上的活躍分子,大部分都是因為血緣、地域或項目合作而被登記的海外華人。
然而,我們也必須看到,在中國大陸參與慈善活動的大多數中國人都是移民海外很長時間的老壹輩人。雖然有很多年輕的海外壹代過著美好的生活,但他們對內地慈善機構慷慨解囊,甚至自己動手的情況並不多見。
國際組織的忙碌身影
目前活躍在中國的境外慈善組織越來越多,資格最長的超過十年。從重大自然災害的捐款,到在社區的精耕細作,各個慈善領域都有海外機構的身影,有以海外華人為主的港臺地區機構,也有以國際主義精神幫助中國的國際組織。
國際獅子會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向中國提供服務和資金,至今已投資約2000萬美元,並在深圳設立了分支機構。臺灣省慈濟慈善基金會從1991開始為中國大陸特大洪災提供救助;香港樂施會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壹直在中國西南地區開展扶貧項目。世界宣明會向民政部“明天計劃”捐款400萬港元,是目前該計劃收到的最大壹筆社會捐款。自1982以來,奧比斯已經幫助3500多名眼疾患者恢復了視力...此外,活躍在中國的主要海外組織包括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英國救助兒童會、無國界醫生組織和香港東華三院。
這些國際組織對中國慈善事業的良性影響不僅僅局限於銀行賬戶上的數字。他們帶來了國際通行的行業規範:尊重知識、高效管理、有機輔助、誌願服務、重視推廣。這些理念為上世紀末中國剛剛起步的慈善事業樹立了榜樣。例如,英國救助兒童會提出從防止虐待方面阻斷兒童流浪社會的源頭,以小家庭單位取代機構照顧,允許兒童參與計劃表達自己的意見,這些都為以往的兒童救助工作提出了新思路。
然而,國際組織在中國的活動仍然受到壹些限制,許多項目必須與指定的合作夥伴壹起進行。如何更有效地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多向他們學習,多與他們合作,培養更多本土的慈善專業人才,是壹個值得探討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