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裏的錢分兩部分,壹部分是統籌基金部分,壹部分是個人賬戶部分。個人賬戶壹部分是我們的醫保卡,可以取出來買藥或者門診。
我們說醫保裏的錢不到壹年就沒了,指的是統籌基金裏的錢。它每年都會更新配額。如果年限額654.38+萬元,而妳的年限額654.38+萬元已經全部報銷完了,那就沒辦法報銷了,只能等到第二年。但是,我們個人賬戶裏的錢是積累的。如果妳今年沒有使用,它將被累積到下壹年。累計的總額會壹直存在我們的賬戶裏,不會因為我們壹年沒用而流失。
所以總結壹下,醫保卡裏的錢,永遠不會在過完年後自動清零。雖然醫保卡內的賬戶余額通常可以用於買藥、掛號或體檢,但使用醫保報銷有嚴格的條件和操作流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個人賬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以外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承擔。
第三十條低於起付標準和高於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