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方法如下:①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規定。有收入的非耕地土地補償費可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無收入的耕地不予補償。征用薪山、灘塗、水塘、葦塘、經濟林地、草地、牧場的土地補償標準為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②征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等常年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根據建設成本,打多少折,賠多少。
(五)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標準為:百萬人口城市,每征用壹畝菜地,支付7000-10000元;人口五十萬以上壹百萬以下的城市,每征用壹畝地支付5000-7000元;人口少於654.38+萬的城市,每征用壹畝菜地支付3000-50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述標準自行確定標準。但不得超過上述標準限值。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交付被征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壹使用,用於再生產投資,形成新的生產能力,不能分給農民個人消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屬於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被征用土地的地上附著物產權確實屬於個人家庭的,補償費支付給個人(家庭);集體在被征收土地上種植的青苗,納入當年集體收益分配;青苗屬於承包土地種植的農民或者其他人的,其補償費應當支付給承包人。為了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正確、經濟、有效地使用征地補償,防止征地費用被截留和占用,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布被征收土地的征地補償收支情況。
地上物補償標準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道、水渠等地上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拆除和恢復費用。,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樹木的補償費或砍伐費。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拆什麽、拆多少的原則計算,不得低於原有水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當地建築材料、人工、運輸成本,按照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的等級和結構進行測算,制定符合當地物價水平的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林木補償費按樹的大小進行補償。如果已經成為木材,可以由原所有人砍伐,但改為支付林木補償費。果樹和經濟林根據投入情況進行補償。
(1)土地補償費=被征用土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2)安置補助費=需安置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需要安置的人數=征地人數/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數。
比如某市需要征用1.20畝土地建博物館,這塊耕地平均年產值5000元/畝。補償方案批準的補償倍數為:1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10倍,全村人均耕地0.8畝。村裏該拿多少土地補償款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120畝*5000元/畝*10次。
= 600萬元
(每畝5萬元)
安置補助費=(120畝/0.8畝)*5000元/畝*10次。
= 750萬元
(每人5萬元)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為:1350萬元。
防洪費
防洪費按照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計稅營業額或銷售額計算征收。沒有應納稅所得額的,應進行零申報。
防洪費的費率是:
國內壹般企業:1.3‰
廣州外商投資企業:0.9‰
市轄區外貿企業:0.45‰
從事專業批發的商業企業(經工商營業執照核準有“專業批發”經營範圍):0.5‰
計算公式為:應繳納的防洪費金額=應稅營業額或銷售額×防洪費率。
耕地占用稅標準
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壹次性征收。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適用稅額標準。
例:某企業占用耕地5000平方米建造廠房,當地規定的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8元。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應納稅額= 5000m2× 8元/m2 = 40000元。
納稅人獲準征用占用耕地超過2年仍不使用的,由征收機關按照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標準的2倍以下征收。
耕地開墾費標準
耕地開墾費征收標準為:非農業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耕地開墾費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汪甜甜的占用費為10元/平方米。
,占用旱地按1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澆地、水澆地、菜地按14元/平方米收取。非農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耕地開墾費按20-24元/m2收取。其中,占用汪甜甜按20元/m2收取,占用旱地按22元/m2收取,占用水澆地、水澆地、菜地按24元/m2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