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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6”事故後續

不知道妳指哪壹個?

第壹個:

“8·26”事件全回放 (2003-11-26)

8月26日,26名祖國大陸女子受“人蛇”集團蒙騙私渡臺灣地區時,被臺灣“海巡隊”發現,臺灣“人蛇”集團成員為逃避追捕、毀滅證據,兇殘地在苗栗外海將26名私渡赴臺的大陸女子全部推入海中,造成6人溺死,2人受傷的重大慘案。

8月28日,“臺灣婦女救援基金會”舉行記者會,副執行長陳婉惠、基金會董事沈美其在記者會上呼籲臺灣主管部門成立專責查緝單位,對在背後操控的犯罪集團加以追查,以防類似悲劇再次重演。

8月29日,祖國大陸海協致函臺灣海基會,對上述事件表示嚴重關切,要求臺灣方面妥善安置獲救人員,迅速查處犯罪分子,嚴懲兇手,嚴厲打擊臺灣蛇頭的犯罪活動。海協在函件中請海基會速協調臺灣有關方面告之死者名單及資料,以使盡早通知家屬善後。海協會在函電中表示,如有大陸人員介入犯罪,有關方面將盡速緝拿歸案,嚴懲不貸。

8月30日,福建公安邊防部隊逮捕了18名組織參與“8·26”私渡臺灣地區案件的涉案人員,其中有4名臺灣人。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副參謀長王冰強調,私渡活動之所以屢禁不止,因為主要組織者在臺灣。如果兩岸警方能夠攜手打擊,私渡問題就能有效遏止。

9月16日,在案件中溺水身亡的部分大陸女子家屬抵臺,處理善後事宜。

9月18日,私渡女子遺體在島內火化。

9月26日,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宣布要求法院判處王中興、柯清松死刑。

10月21日,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合議庭3名法官到苗栗縣現場調查,審理程序啟動。

10月28日-11月4日,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庭審“8·26”大陸私渡女子被溺斃案,“8·26”大陸私渡女子當庭控告犯罪嫌疑人,經過6天集中審理,當地檢方要求法院判處王中興、柯清松2人死刑,另外2名船員分別被求處6年和4年徒刑。

11月25日,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宣判。

第二個:

8月26日早六時,位於廣西宜州市郊廣西維尼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機車間發生的特大爆炸事故。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今天(28日)發布的快報顯示,截止27日16時30分,廣西河池市維尼綸廠有機車間發生的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目前,事故已得到控制,所有被疏散轉移的廠區附近的18個村屯及工廠職工、家屬***1.15萬名群眾已全部返回恢復正常生活秩序。執行事故搶險和搜救任務的消防官兵、武警官兵等專業搜救人員也同時陸續撤離現場。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8.26”事故是近10年來全國傷亡最嚴重的化工事故

“‘8.26’爆炸事故是壹起近10年來全國範圍內傷亡最嚴重的化工事故。”昨天已到達事故現場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孫華山說。

據了解,廣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由原國家紡織部投資,始建於1971年, 現有廣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兩個主要控股子公司。2008年8月26日6時45分,廣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爆炸引發的火災導致車間內裝有甲醇、乙炔、醋酸乙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儲罐發生爆炸。事故還造成周圍3公裏範圍內18個村屯和廣維集團生活區的11500名群眾緊急疏散。

據新華社消息,爆炸發生後,當地政府有關領導第壹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宜州市政府及時組織人員疏散廠區及周邊村屯群眾至安全地帶;駐桂某集團軍防化營出動100多名防化專業人員參加救援;為保證飲水安全,當地政府組織幹部到爆炸點下遊15公裏靠近龍江河的地區通知群眾暫時不要飲用江邊水。

為防止氨氣、甲醛等有毒有害氣體擴散,救援指揮部專門調運14噸活性炭用於搶險工作,並組織環保技術人員對附近江河水質開展監測工作,組織龍江河下遊水面養殖戶轉移。初步調查發現,廣維集團廠區離居民生活區太近,存在壹定安全隱患。經國家安監總局和有關專家鑒定,初步判定這起事故為生產安全事故。

孫華山表示,目前要全力以赴做好事故搶險和善後工作要繼續全力救治傷員,搜救失蹤人員,進壹步核清傷亡人數,安置好疏散的群眾,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加強對水體和環境的監控,完善現場清理的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防範次生事故發生。並特別強調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地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調查組壹定要認真履行職責,聘請知名專家,查清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分清事故責任,嚴格責任追究,督促企業吸取教訓,促進全區化工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化工行業90%為中小企業“三違”現象嚴重

我國目前像廣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這樣建於六七十年代的化工企業還很多。據國家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總體上看,我國化學工業整體技術水平不高、基礎較差,給我國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帶來壓力和挑戰。特別是生產規模較小,90%以上是中小企業,其次,工藝落後、設備簡陋、自動控制水平低。

據了解,目前我國中型化工企業大多為上個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建成的老企業。壹些地區化工項目安全準入條件低,化工企業布局不合理,產地遠離市場, 大量危險化學品長距離運輸,造成運輸事故多發頻發。據統計,截止2007年10月底,全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已達29716家,僅半年時間就增加了6575家。許多化工產品生產能力過剩,企業經濟效益差,導致安全投入不足。

早在今年初,孫華山就曾表示,我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三違”現象十分嚴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問題仍是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事故的重要原因。從今年發生的幾起事故來看,有章不循、違章操作、企業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有些企業雖然制定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但是沒有嚴格執行。今年1月1日,山西省太原華原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其主要原因就是有章不循,沒有對有毒有害氣體和氧含量進行檢測分析,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作業人員違章進入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遇到危險後,盲目施救,導致事故發生,造成傷亡擴大。

化工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尚存漏洞

“目前,壹些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制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水平低。”孫華山說。

據了解,今年已發生了十幾起化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其中不少都是由於管理存在的漏洞所導致。今年初,浙江武義博陽實業有限公司發生火災和燃爆事故,造成4人死亡。從調查情況看,該公司未經安全條件論證,擅自改變生產工藝,還存在工廠布局不合理、危險場所電氣設備不防爆等嚴重問題。6月12日,雲南昆明市安寧市齊天化肥有限公司凈化車間,發生硫化氫氣體逸出,造成6人中毒死亡、2人重傷、13人輕傷。事故直接原因是工藝設計存在缺陷,無相應的操作規程;磷酸槽頂未配備硫化氫尾氣回收系統。經查,該生產線未經批準,擅自安裝、改造設備進行生產造成事故。這些問題暴露出壹些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已經成為當前事故多發的重要原因。

此外,中小化工企業安全教育針對性不強,安全培訓工作質量不高。當前,我國化工企業特別是中小化工企業從業人員素質低、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差,應急體系不健全,沒有應急預案,違章作業現象嚴重,遇險自救或者互救不當現象屢見不鮮。今年山西太原華原化工有限公司“1.1”硫化氫中毒事故、重慶市重慶特斯拉化學原料有限公司“1.9”窒息事故,都存在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對作業場所的危險性認識不足,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問題。在發生人員遇險時盲目施救,致使事故中傷亡人員進壹步擴大。

而廣維“8.26” 事故將給我國化工企業再次敲響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