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基金停牌的原因主要有三點:第壹是市場大幅度的波動,每日購買和贖回的投資者比較多,因而觸發了相關條款基金停牌。第二是基金出現了壹定的事情引起了臨時性停牌。第三是監管查證以及其他情況導致基金出現了永久性停牌。
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壹定數量的資金,如信托投資基金、公積金、退休基金等,狹義上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來自未來,收益表現與投資標的基礎市場的表現密不可分,具有壹定風險。
停牌(又稱“停止證券上市”)是指證券交易所對在本所上市的有價證券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核或復核,如發現某上市證券不宜繼續上市時,交易所可開具“停止證券上市通知書”,暫停其上市的規定。
停牌壹般有壹個規定的時間。暫停證券被暫停的原因消除後,由交易所開具“恢復上市通知書”恢復其上市。
停止證券上市壹般有壹個規定的時間。暫停證券被暫停的原因消除後,由交易所開具“恢復上市通知書”恢復其上市;倘若該暫停證券在暫停期滿後仍未消除其被暫停的原因,通常就要終止其上市。
上市證券的停牌、恢復均應報主管機構備案,並由交易所予以公告。不同的證券交易所停牌的情況各不壹樣。
2018年11月,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從停復牌基本原則、停復牌期限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進壹步規範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