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和甘肅省各項資助政策,起草制定大學生各項資助政策。
二、建立和完善獎、貸、助、補、減、免等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三、組織學院(系)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情況調查,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並對學生進行跟蹤。
四、監督各學院(系)學生資助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擬定貧困家庭學生資助資金分配方案。
五、做好獎學金和助學金的審批工作;負責全校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的審批和學生“綠色通道”的管理。
六、負責各類社會救助項目的管理、協調和分配。
七、積極探索社會救助的新渠道,協助學校基金會做好各種獎學金基金的管理工作。
八、配合生源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協調為國家生源地學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九、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貸後管理,通過不同形式對大學生進行誠信教育,建立健全大學生誠信檔案。
十、做好學生的誠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勵誌教育。
十壹、做好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的學費補償和貸款補償工作。配合財務部門做好督促學生繳納學費的工作。
十二、負責與學生資助相關的各類文件材料的分類歸檔。
十三。定期向上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告我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進展和實施情況。
十四、辦理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甘肅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日常事務管理:
壹、負責處理本部門(辦公室)的各項內部事務,包括內務管理和協助本部門(辦公室)主任管理資金。
二、協助部(處)貫徹落實和改進工作計劃。
第三,負責各類文件的歸檔。
四、負責本部門(科室)的收發登記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科室)的各類會議記錄。
六、負責本部門(科室)的對外聯系和接待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科室)設備的管理。
八、負責與醫院(科室)和學校各部門的信息溝通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