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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

1,南昌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所

南昌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成立於7月,1979。其前身是南昌市勞動服務公司(副縣級事業單位),2月更名為南昌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1989。全所設六個職能部門:辦公室、勞動力市場管理部、培訓就業指導部、社區就業管理部、就業辦、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市就業辦加了個牌子協管,合辦發[2003]18號)。

2.南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工作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宣傳中央、省、市及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關於養老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

2、負責全市企業及其職工、非金融機構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的征收、管理和發放。

3、檢查、指導和監督各縣、區和開發區社會保險機構開展養老保險業務。

4、負責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和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撫恤費的審核發放。

5、按有關政策核定退休職工待遇,並按規定支付退休待遇。

6、負責四城區範圍內民辦非企業單位新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登記審核和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繳費基數審核。

7.執行國家有關養老保險的會計、審計、統計制度和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市養老保險會計、審計和統計報表制度,按時上報有關報表。

8、認真做好全市養老保險的調研和宣傳工作。

9.加強全市社會保險機構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認真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10,處理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內容:

(1)社會保險

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是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綱領,起到補償勞動者收入損失的作用。

(2)社會援助

其目的是幫助社會成員獲得最低生活條件,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最低綱領。

(3)社會福利

壹個國家的社會福利狀況是其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反映,也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最高綱領。

(4)社會優待

社會保障體系特別項目。

(5)社會互助和個人儲蓄積累

社會保障體系補充方案。

3.南昌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

南昌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成立於1994,是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副縣級單位。

主要職責是從事省市事業單位職工及其臨時工、人才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工作。

4.南昌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南昌人才市場)

南昌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的職能:

1,為人才流動提供中介服務。

2、負責人才開發、流動、備案、培訓、評價、認證等服務。

5.南昌市企業經營者評價與推薦中心

主要功能:

壹是開展省市重點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申報認定工作。

1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幹意見》(宏發〔2007〕30號)要求,做好各類企事業單位引進重點高層次人才計劃的申報認定工作。

2.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的文件要求,做好南昌各企業、各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海外人才工作。

第二,企業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1.依托國內外知名高校、培訓機構、大公司,采取專題培訓、考察交流、隨班就讀、專題講座等方式,實施“211”企業管理人才培養工程。

2.建立“211”企業管理人才培養項目績效檔案,跟蹤更新“211”企業管理候選人所在企業的發展狀況。

三、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壹考試、嚴格考試、擇優錄用的方式,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試。

四、對人才中介機構取得資格進行審查和認證。

五、為我市各類企業尋找、評價和選拔廠長(經理)和“三首席”教師、中層管理人員和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服務。

第六,提供培訓服務。對國有企業管理人才(含廠長、經理、“三總”教師、中層管理人員)進行崗前資格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組織黨政機關幹部(含領導幹部)和企事業單位經營者出國或國內其他高校、科研院所進行培訓;接受各類企事業單位或有關部門的委托,開展各類專業化培訓或個性化培訓服務。

七、提供職業服務。根據各類管理人才的意願,通過征集、評價、培訓、推薦等方式,為他們提供職業成長服務。

八。提供技術服務。受企事業單位或其他部門委托,對各類管理人才進行評價鑒定,頒發崗位資格證書,提供人才評價、資格鑒定等技術服務。

9.提供管理服務。為企業提供咨詢服務,向管理薄弱的企事業單位輸出管理,幫助企業建立企業文化。

6.南昌市醫療保險管理處

主要功能:

1,負責城鎮職工和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登記工作。

2、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名片的印制和發放。

3.負責引導參保人刷卡就醫,審核並支付醫療費用。

4、負責全縣居民醫療保險業務指導。

5、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

6、負責探望受傷職工、調查工傷事故、預防事故、處理工傷和支付工傷待遇的工作。

7、負責參保育齡職工生育待遇的支付,審核報銷生育費用。

7、南昌市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

南昌市職工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是承辦市本級失業保險工作的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主要職責:

1,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和檔案管理;

2、按照規定管理失業保險基金;

3、按照規定核定失業保險待遇,由失業人員在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補貼;

4.為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提供免費咨詢服務;

5、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

6.國家規定的其他職責。

8.南昌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公室

主要職責:

負責本轄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原農村養老保險工作。

9.南昌職業技能培訓鑒定中心

主要功能:

(1)初、中、高中學生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與鑒定;

(2)承擔政府免費的職業技能培訓。

10,南昌勞動監察局

崗位職責如下: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2.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考試規則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4、組織協調處理全市重大勞動違法和突發事件;

5、承辦同級人民政府或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

11,南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南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宗旨是公正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主要功能:

1,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管理和下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審理;

2.負責仲裁員和兼職仲裁員的聘任和管理;

3、承擔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12,南昌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南昌市人事考試中心的職能介紹:

開展人事考試範圍、專業、崗位和客觀規律的研究探索,改革考試方式,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試制度。承擔全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負責全國職稱外語考試、經濟考試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職業資格考試,負責我市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和南昌考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承辦省市兩級新開的人事考試。協助局相關處室,承擔我市組織的相關人事考試的組織和考試大綱,制作和發放有書證的試卷。拓寬考試工作服務領域,為政府部門和各行各業提供出題、組卷、制卷、考務、咨詢等壹系列服務。

13,南昌市自謀職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中心

南昌市自謀職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全市自謀職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和落實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的各項規章制度。

2.接收安置自主擇業和上級安置在我市的軍隊轉業幹部,並辦理其登記和調動手續。

3、負責我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的統計、預算、申報、審核、發放和調整工作。

4、負責管理和監督我市自謀職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免費醫療,承辦免費醫療手續,審核和報銷醫療費用等相關工作。

5.協助辦理我市軍隊轉業幹部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計劃生育費、取暖費、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因個人原因出國(境)申請等。

6、負責我市軍隊轉業幹部檔案的移交、保管、管理和利用。

7.指導和幫助我市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培訓,為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提供就業培訓信息,跟蹤就業培訓情況。

8、關心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和思想,適時組織適合我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特點的活動。

9、負責本縣、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的指導。及時到縣區了解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思想、學習、生活、就業等情況。

10,協調我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中的其他工作。

14,南昌專家服務中心

南昌專家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1.為全市每壹位專家提供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幫助,協調相關單位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2.承辦各類專家學者的學術技術交流,積極開展專家科技成果的推廣服務,積極引進各類專家來昌工作。3、舉辦高層次人才和專業技術人員研修班(修)活動,積極培養(訓)後備專家。4、做好留學回國人員的服務工作。

5、做好年度專家休假和體檢工作。6、積極開展農業技術下鄉工作。7、承擔享受政府專家變動的跟蹤服務,反映其意見和建議,為政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8、為我市國家級、省級專家提供補貼。9.在南昌舉辦“專家活動日”,積極開展各種聯誼活動。10,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5,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2、負責全市人力資源業務、社會保險經辦業務信息的調查分析和發布。

16,南昌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南昌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原南昌市就業服務中心)是隸屬於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自1989年10月成立以來,已引進就業崗位70多萬個,為南昌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示範性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全國勞動保障系統三大優秀文明窗口”等榮譽稱號。

17,南昌技術工人發展交流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1.為企業招聘技術人才,為技術工人合理流動提供中介服務;

2、為企業和個人委托人事檔案,代理人事關系,辦理相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

18,南昌市工人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南昌市職業技能鑒定所)

基本功能:

1,負責組織全市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工作,指導縣鑒定中心的考核鑒定工作。

2、負責全市國家新職業統壹鑒定和全省統壹考試的組織工作;

3、全市特殊職業技能開發和鑒定;

4、負責市鑒定站(所)評價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5、負責國家、省、市題庫的管理和全市題庫的開發;

6、全市職業技能鑒定網站建設和管理;

7、受總局委托頒發初、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負責全市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查詢。

8、負責本市實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技術指導。

9、受總局委托負責組織全市職業技能競賽、評選和表彰。

19,南昌職業培訓中心

1985年南昌市職業培訓中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鄭宏廳字[1985]6號)設立唯壹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名額10人。成立26年,榮獲江西省優秀就業訓練中心、全國重點就業訓練中心等稱號。在職人員20人,專業教師18人,退休人員4人。自成立以來,該中心已培訓各類學生25萬余人次,為南昌市再就業工作和社會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教學中心位於張江路31號。辦公室5個,1交流室和教師辦公室,10教室(汽摩仿真、電子電工、數控、計算機、制冷制熱仿真、語音教學、縫紉裁剪、烹飪、會計電算化、信息編程)。

20.南昌市就業服務中心

南昌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成立於1996,位於紫姑路12號(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壹樓),從業人員31人。其主要工作包括職業介紹、勞務輸出和輸入、勞動人事社保機構(勞務派遣)、獵頭服務、家政服務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公益性服務機構。

21,南昌創業指導中心

主要職責和工作範圍:

1,為全市有誌創業者提供免費創業培訓。

2.為全市有誌創業者提供免費創業培訓;

3.通過各種渠道收集發布創業項目,為有誌創業者提供創業項目;

4.提供融資咨詢和小額擔保服務;

5.提供創業自測平臺,全面評估創業能力;

6.為創業專家提供預約咨詢和指導服務;

7.提供創業實習服務;

8.提供開業許可及後續服務;

9、多種方式全面宣傳成功創業者的事跡和創業優惠政策。